项目风险预测怎么写( 七 )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2.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
各区市人民政府是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 。市水利局予以协调和指导 。
各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
为保证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执行本预案,达到安全生产的根本目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与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定《青岛市重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状》(见附录1),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1.2.4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映灵敏、运转高效 。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 。
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1.2.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正常情况下的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 。1.4适用范围 1.4.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体划分标准见附则7.1名词术语)的应急处置工作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2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性质、过程和机理划分,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质量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事故; 4)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事故; 5)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 。
自然灾害(含洪水)、食物中毒、重大社会治安等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应急指挥体系 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青岛市水利局、各区市人民政府、各区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以及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指挥体系框架见附录2 。
2.2青岛市水利局及各区市水利局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2.2.1青岛市水利局及各区市水利局分别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水利局指挥部”) 。市水利局指挥部的组成如下:指挥长:丁籍德(局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 副指挥长:王新华(建设站站长) 成员:张孝天(局办公室主任)、贺如泓(副总工程师)、戚洪友(组织人事处处长)、黄勇(规计处处长)、程善福(防办主任)、李寿田(设计院院长)、兰锡军(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
市水利局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拟定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3)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等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5)为基层单位提供事故处理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