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款的欠条怎么写( 二 )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 。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
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 。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
妥善保管借条 。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 。
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3、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 。
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 。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
4、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 。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 。
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
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
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 。
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5、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 。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 。
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 。
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 。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 。
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 。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 。
3.欠款人用房产抵押欠条怎么写才能在结法律上生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法的,都有法律效力 。
一、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 。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