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缉的告示怎么写( 三 )


恭惟天父、天兄大开天恩,亲命我真圣主天王降凡作主,施行正道,存真去伪,一洗颓风 。是以前蒙我真圣主降诏,凡前代一切文契书籍不合天情者,概从删除 。
即“六经”等书,亦皆蒙御笔改正 。非我真圣主不恤操劳,诚恐其诱惑人心,紊乱真道,故不得不亟于弃伪从真,去浮存实,使人人共知虚文之不足尚,而真理自在人心也 。
况现当开国之际,一应奏章文谕,尤属政治所关,更当朴实明晓,不得稍有激刺 。挑唆反间,故令人惊奇危惧之笔 。
且具本章,不得用“龙德”、“龙颜”及“百灵”、“承运”、“社稷”、“宗庙”等妖魔字样 。至祝寿浮词,如“鹤算”、“龟年”、“岳降嵩生”及“三生有幸”字样,尤属不伦,且涉妄诞 。
推原其故,盖由文墨之士,或少年气盛,喜骋雄谈;或新进恃才,欲夸学富 。甚至舞文弄墨,一语也而抑扬其词,则低昂遂判 。
一事也而参差其说,则曲直难分 。倘或听之不聪,即将贻误非浅 。
可见用浮文者,不惟无益于事,而且有害于事也 。本军师等近日登朝,荷蒙真圣主面降圣诏:“首要认识天恩,主恩,东、西王恩 。
次要实叙其事,从某年月日而来,从何地何人证据,一一叙明,语语确凿,不得一词娇艳,毋庸半字虚浮;但有虔恭之意,不须古典之言,故朕改《字典》为《字义》也 。”本军师等朝奏,钦遵之下,不胜敬凛 。
为此特颁宣谕,仰合朝内外官员书士人等一体周知;嗣后本章禀奏,以及文移书启,总须切实明透,使人一目了然,才合天情,才符真道 。切不可仍蹈积习,从事虚浮,有负本军师等淳淳谕戒之至意焉 。
特此宣谕,各宜凛遵! 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辛酉拾壹年 月 日宣谕 天父基督教上帝耶和华、天兄基督教救世主耶稣、天王洪秀全、太平天国精忠军师顶天扶朝纲干王洪仁玕、顶天扶朝纲幼赞王蒙时 。
5.古代怎么通缉犯人呀人体识别技术的发展,为唐代通缉通报措施的运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遇有逃犯时,官府便开具“海捕文书”,四处“张挂榜文”,上面除了写有逃犯的姓名、年龄、籍贯和体貌特征外,往往还配有逃犯的画像,即“画影图形”,以便官民辨识和缉捕 。
这一时期的《唐律疏议·捕亡律》是集战国以来封建统治者追捕逃亡者经验之大成,其内容包括追捕者和罪犯看守者的法律责任和对各类逃亡者的刑罚处罚 。
宋代通缉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较前朝也有了更大进步 。宋真宗继位后诏令:“明揭赏典,募人纠告 。”意思是,把奖赏的法令向世人公布,号召大家检举揭发犯罪 。而且宋代悬赏的赏格也比较高,据《续资治通鉴》记载:“诏天下有能告杀人者,赏钱五万 。”意思是,告诉全国如有人能检举、告发杀人犯的,给予五万钱奖赏 。
明初强调“重典治乱世”的治国方略,这直接影响到明朝刑事政策的变化,同时也对统治阶级的刑罚适用原则带来了重要的影响 。
明代法律规定了奖赏举报的条文,规定:“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 。”意思是,凡是意图推翻皇权,企图破坏祭祀场所、皇帝的陵墓和帝王居住宫殿的人,如果有人能抓获,是庶民的,授以主持民政的官位,是士兵的,在军队中授以职务,并将被抓获人的财产全部奖赏给抓获人 。
清代发生案件以后,如果案犯在逃,官府即向有关地区发布“逃牌”,各地官府根据逃犯的名牌,认真布控并仔细甄别,以缉获在逃案犯 。据《办案要略》记载:“疑难之案若无真正凶犯切实供据只可详报缉凶俟访获明确再行审办”;“盗案验勘审供之后一面缉贼一面通报” 。意思是,遇到疑难的案件,查不出真正的凶犯,要确实按照查明的案情,缉捕人犯,并且将案情通报,待查明案情后再行审理:盗窃案件现场勘查、访问以后,一边派人抓捕,一边通报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