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圳“情侣”杀人碎尸案:连杀12名求职打工妹,事后将其面部剥离( 二 )



在这一次后 , 马勇彻底没有了心理阻碍 , 按照这种模式先后作案12起 , 最离谱的一次作案中 , 马勇只抢到了一把雨伞 , 可马勇还是没有放过那个女生 , 用同样的手法杀害了那位女性 。 在此时的马勇眼里 , 生命不再是生命 , 是他随手可碾死的蝼蚁 。
但马勇的行为不可能在法律之外 , 警察多次接到了女青年求职后失踪的电话 , 这引起了广东省公安厅和深圳市公安局的重视 , 警方经过各种蛛丝马迹查到了马勇 , 最终在马勇的出租屋内找到了作案的刀具 , 以及被害人的证件 , 甚至是残留的血迹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恶劣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此次案件中 , 马勇和段智群通过假扮招聘者的身份 , 引导被害者来到案发地点 , 随后将其控制、杀害 , 并且抢夺了被害者的财物 , 马勇二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 , 在实际操作中 , 他们实施了抢劫行为 , 因此 , 马勇和段智群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两人在控制受害者后 , 为了掩盖犯罪痕迹 , 主观故意地杀害受害者 , 并且伤害受害人的遗体 , 情节恶劣 , 对社会危害性极大 , 两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 同时 , 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对于受害者尸体的处置 , 最终马勇和段智群被依法判处了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深圳市|深圳“情侣”杀人碎尸案:连杀12名求职打工妹,事后将其面部剥离】因为两个丧失了人性的恶魔 , 12个花季少女的生命就此陨落 , 只有法律的严正判决 , 才能稍稍宽慰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