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卫生所怎么写】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经营者要提供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卫生设施等有关资料及从业人员情况;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墨笔填写 , 字迹工整、内容准确 。填好后由经营者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 送卫生防疫机构 。
第四条 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 , 在45日内逐项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 若有漏项、错误处应通知其补正 。对申报材料合格者 , 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助理卫生监督员(其中卫生监督员不少于1名)进行现场监督、监测 , 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填写卫生评价意见 , 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
第五条 发放“卫生许可证”和通过复核的条件:
一、经监督检查后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体检合格 , 对传染病患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在80%以上 。
第六条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 , 卫生防疫机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 经营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 。
第七条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一、“卫生许可证”应用墨笔填写 , 写明编号、单位全称、经营项目、发证日期 , 并加盖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如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 , 要在“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其兼营项目 。
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卫生防疫机构接到“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之次日起两个月内 , 对审查合格者签发“卫生许可证”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负责签发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三、“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1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期满前30日将“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发给经营单位 , 经营单位应在15日内填写并交回“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 。监督机构收到“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后60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的复核审查 , 在“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上填写复核意见 , 合格者加盖“审核章” 。“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一式2份 , 1份存档 , 1份交经营单位 。
四、经营单位领证后如有新增经营项目 , 须申报新增经营项目 , 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接受卫生监督、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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