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籍为涪陵区外的,除向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以上5项资料外,还需提交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工商所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报区微企办审查 。
(二)区微企办组织创业培训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1323634 区微企办审查合格后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时间5天 。参加过SYB创业培训及取得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参加培训,但应独立完成《创业投资计划书》并交区微企办 。
(三)区就业培训中心进行集中培训(免费) 培训人员应提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2寸近期彩照2张;3.经营规模证明(如土地流转证明、场地证明等) 。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应拟定创业投资计划书,符合条件的,发给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
(四)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区行政审批权中心工商窗口4楼,72230295) 提交以下资料: 1.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 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应及时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工商所,然后由工商所统一将资料送区工商分局微企科,或者交就业培训中心 。
如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畜禽养殖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人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许可证明手续 。(五)开办临时账户 申请人应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重庆银行涪陵支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涪陵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五家银行之一开办临时工账户 。
免收微型企业开户手续费 。开始临时账户必须由申请人自己去办理 。
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股东(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股东(投资者)私章; 4.如是公司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六)区微企办组织集中会审 区就业培训中心向区微企办提供: 1.创业投资计划书; 2.结业证书复印件 。
区微企办组织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集中会审,确定申请人财政资本金补助金额,并公示3天,如无异议,区微企办核发《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由辖区工商所、区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工作人员到微企办领取并归档 。(七) 申请人存款 申请人可在“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或“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或“涪陵红盾信息网”、或“涪陵区微型企业协会网”上查看财政扶持资金补助金额 。
然后将自己应缴纳的出资数额存入临时账户 。办理有限公司的先办验资手续,然后持登记所需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凭银行存单等资料到辖区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
(八) 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有限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住所使用证明; 5.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8.《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原件(由微企科直接交审批中心) 。营业执照在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 。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多合伙协议及出资额认缴确认书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投资人身份证明; 5.企业住所证明; 6.《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原件(由微企科直接交工商所) 7.银行出具的进账证明(自己应出资部分的存单)复印件 。营业执照在辖区工商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