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写微企创业申请书 申请书
XX工商局:
申请人:XX,性别:X,民族:XX,文化程度: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家住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文体规定,本人属于:XXXX类人群,本人在XXXXXXXXXXXX,拟从事XXXXXXXXX经营活动,现本人特向你局提出申请创办微型企业,请批准为荷!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2. 如何填写微型企业申请书 微型企业贷款申请书 一、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住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
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以及办理工商执照所需要的场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手续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 。三、经微企办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
3. 如何填写微型企业申请书 微型企业贷款申请书 一、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住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
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以及办理工商执照所需要的场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手续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 。三、经微企办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
4. 如何申请微企 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申请人向拟创业所在区县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264626563(自治县)微企办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后,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由工商、财政、税务、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贷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会审 。审核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并审定财政资本金补助比例 。(一)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在拟创业所在地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等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帐户,并将投资资金存入该帐户 。(二)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 。财政部门按照微企办审定的补助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帐户 。(三)创业者投资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应当按照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
所需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 “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 “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