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书写要求、内容及格式 (一)书写要求 1.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使用医学术语 。2.文字书写清晰、简练、无错别字 。
3.记录及时、不得涂改(发现记录错误时,在错字上划双线并签名)。4.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
5.依时间顺序书写(应为实际给药、治疗及护理的时间)。6.时间的限制也就是必须在 6 小时内据实完成 。
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如果因抢 救未能及时记录,应在本班次内或是处置完病人后马上完成,不得超过 6 小时 。(二) 书写的内容及格式 书写的内容和层次应该符合规范要求;格式要正确、语言要通顺、字迹应工整;书写的内容应该客观、准 确,突出护理内容;治疗、抢救和护理措施及表格中所列的各个项目应该具体的记录,而且要注明时间并 有签名 。
1.用蓝黑墨水笔填写眉栏各项 。2.生命体征记录:详细记录生命体征,记录时间应具体,记录频次应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而定 。
3.病情记录内容:患者或家属主诉(不适、感觉) ,护理人员所观察到病情变化、临床表现、心理及行为 的改变以及实验室报告等 。根据相应的专科护理特点书写治疗、护理措施、护理效果等 。
手术患者应重点 记录:麻醉方式、手术名称、患者返回病室状况、伤口情况、引流情况等 。抢救记录应详细描述病情变化 经过,准确记录抢救过程、时间及停止抢救时间,要与病历一致 。
如不能及时完成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 六小时内补全记录 。(三) 记录的频次 首先,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其次,应该按照医嘱要求的时限记录,例如,医嘱要求 2 小时测量血压 一次,护士就应按医嘱要求 2 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