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资格

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资格

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需要根据合同无效的原因来分别进行分析 。
(1)
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
(2) 对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一般是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人;
【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资格】(3)
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合同,主张无效的主体则不受限制,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均可以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确认合同无效 。
因此,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是有关国家机关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