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技术领域怎么写

1. 发明型专利如何确定所属技术领域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
该具体的技术领域往往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可能分入的最低位置有关 。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言,需要分别设立合理的创造性判断标准 。
由于技术领域范围的划分与专利创造性要求的高低密切相关,因此技术比对时所考虑的现有技术领域就很重要 。审判实践中,确定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 。
注意事项: 1.通常可按国际专利分类表确定其直接所属技术领域,尽可能确定在其最低的分类位置上; 2.应体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的类型; 3.不应写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作出改进的区别技术特征 。
2. 专利申请里面的技术领域是什么意思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
该具体的技术领域往往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可能分入的最低位置有关 。
例如,一项关于挖掘机悬臂的发明,其改进之处是将背景技术中的长方形悬臂截面改为椭圆形截面 。其所属技术领域可以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挖掘机,特别是涉及一种挖掘机悬臂” (具体的技术领域),而不宜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机械” (上位的技术领域),也不宜写成“本发明涉及挖掘机悬臂的椭圆形截面” 或者“本发明涉及一种截面为椭圆形的挖掘机悬臂” (发明本身) 。
3. 专利中,技术领域以说明书里写的为准吗 技术领域只写在说明书的第一部分,权利要求书里只写专利的名称,该名称不是技术领域,尽管该名称可能会体现有关技术领域的信息 。
如果那专利产品的名称是在通用名称前加上限定词而成,技术领域还应该是通用名称所述的技术领域,具体一项专利所述的技术领域应该查《国际专利分类表》( IPC ―― 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 ) 。
最新版《国际专利分类表》已出版发行 。该分类表2006年1月1日起生效使用 。
本分类表为第8 版的高级版,约7万条,包括基本版以及对基本版进一步细分的条目 。高级版供属于PCT最低文献量的工业产权局和大的工业产权局使用,用来对大量专利文献进行分类 。本套分类表共分9个分册,即A分册——人类生活需要;B分册——作业、运输;C分册——化学、冶金;D分册——纺织、造纸;E分册——固定建筑物;F分册——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G分册——物理;H分册——电学;第9分册——使用指南 。
4. 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领域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
《专利申请审查指南》里面是这样规定的: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