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金额大写怎么写

1. 发票大写数字要求 发票大写数字的要求如下:1、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2、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举例:人民币壹佰零叁元捌角整(¥103.80)3、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
举例:¥2008.00 人民币贰仟零捌元整 ¥13000.80 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捌角整 或 人民币壹万叁仟元零捌角整 。
2. 发票中的大写金额写法 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
3. 财务收据怎么写大写金额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