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历史上最神奇的一种动物,多年来,竟然破获了多起大案要案( 二 )


刘氏|历史上最神奇的一种动物,多年来,竟然破获了多起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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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角度来看,“鹦鹉学舌”的原因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怎么做到的,它具有“先天优势”,鹦鹉的发声器与人的类似,舌根也很发达,转动灵活,所以,才能做到别的动物做不到的——模仿人说话;二是、必要条件,鹦鹉学舌,既是“学”,就须得有人教,只有人在鹦鹉面前反复重复的话语它才能学会。明白了这些,再来看之前的案件,鹦鹉揭露真相必然不是冤魂的力量,也不可能是自己思考的结果,更大的可能性是有人教习。这里,我们举个例子,杨崇义案大胆推想,日光之下,刘氏的偷情丑事在府里百来号人的眼睛下,不可能无半点风声,只是之前没人有胆量去揭露罢了。杨崇义失踪后,官府将奴仆抓起来拷打逼供,必有那气不过之人怀疑到了刘氏和李弇身上。但是,一来没有证据,二来自己说出或许会招来杀身之祸,所以,倒不如让鹦鹉代其出头,早早教习好鹦鹉,就等那县令上门,借鹦鹉之口“举报”,恰好让案件的真相浮出水面。而“鹦鹉堕地案”,估计也是有人作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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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鹦鹉破案都是人为教习,在现实中,还真有鹦鹉自身协助破案的故事。2003年,美国一家发生了盗窃案,警方调查一无所获,正欲放弃之时,屋子里的一只鹦鹉却学起舌来,模仿着两人对话的口气:“到这儿来,罗伯特!”、“到这儿来,罗尼!”罗伯特和罗尼两个名字由此走入了警方的视线,警方搜索档案并锁定了他们。很快,警方就将这两人拘捕,无奈二人咬死不承认。这时那只鹦鹉悄悄地被拿进了审讯室,突然大叫:“到这儿来,罗伯特!到这儿来,罗尼!”吓得两人老老实实地认罪了。原来,二者摸黑偷东西时走散了只好不停地呼唤彼此,谁料却被鹦鹉学了去最终还是落入法律的大网。还有,在印度安哥拉某村庄发生了一起重大案,一名女子在家中被杀,虽然,现场证据很多,但是,根据这些证据每个人都可能是嫌疑人,这让警方的办案方向变得扑朔迷离。正当大家毫无头绪的时候,一只鹦鹉的反应却成了破案的关键,警方由此成功的抓获了真凶。一只鹦鹉怎能破案呢?此事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根据媒体后来的介绍,当她的侄子阿修来到家后,这只米图鹦鹉竟然不停地拍打着翅膀,发出凄厉的怪叫,并且,躲向了鸟笼的角落一动不动。警方知道这是鹦鹉发出的害怕讯号,当阿修走后,他们又一边安慰鹦鹉,一边试探地询问:“是阿修杀害了妈妈?”鹦鹉不停地点头。甚至,为了保证不出差错,他们又问:“是爸爸杀害了妈妈?”鹦鹉却不出声也不说话。所以,警方就断定,她的侄子阿修定然跟这起案件有着某种联系。之后,经过警方的跟踪调查,果然在侄子阿修的家中,发现了他之前作案的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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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名侦探”,鹦鹉在我国古代,还是正直清高的知识分子象征。历史上,与此相关有一个出名的“猫噬鹦鹉”的比喻。《桯史》中,有一个关于鹦鹉十分有意思的记载,名《鹦鹉喻》:蜀地有一个名叫杨嗣清的文人,清高正直,不会巴结讨好,因德才兼备而被推属。谁料,他在考试时,却因没有巴结考官,而被该考官上书诬陷。卫国公听闻此事,来到宋孝宗面前打了个比喻:“有人家闹鼠患,于是,买猫捕鼠,谁料,猫不管老鼠却蹿上鸟笼子吃了鹦鹉,这算不算是一只好猫?”宋孝宗问其缘由,卫国公便把杨嗣清之事娓娓道出。宋孝宗由此,没有错怪君子,而“猫噬鹦鹉”,自此以后也就成了排挤善类者的代名词。关于鹦鹉,清代《小豆棚》里也有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学生李某十分穷困,因为喜爱音律,便养了一只鹦鹉伴其左右,经过细心教习,鹦鹉居然学会了唱歌。李某便经常带着它出门游山玩水,仿佛身边多了一个喝歌的朋友,自此,忘却了忧愁。但不久后,鹦鹉被地方官盯上了,地方官强迫李某将鹦鹉卖给了自己。李某无奈,民不跟官斗,只得忍痛割让了。李某出官府,将卖鹦鹉的钱随手给了一户穷人,这天下最懂自己的东西已经失去了,钱等外物还有什么意义呢?不禁悲从中来,放声痛哭,消失于旷野。那地方官得了鹦鹉后十分高兴,赶紧举办宴席展示,让它唱歌,谁料鹦鹉“不出一言”,后更是食水不沾,没过几日便去了。世人总道动物无情,其实,天底下最难被权势收买的东西,应该就是动物们的一颗真心了吧。参考资料:【《开元天宝遗事》、《桯史》、《小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