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论|古代草书论所反映的书法理想

书法批评史简言之是一部书法理想探讨史。品评对象大致分为书体与书家。分开来看,不同书体统称为书法,会具备书法的普适理想,而有些理想只有某种书体自身具备,是为特性理想。书法史上存在过的一切书体,包括篆、隶、楷、行皆是如此,草书也不例外。“草圣”张芝有“匆匆不暇草书”的观点,指出草书具备独有的书法审美理想和创作规范,并非字面上的急就草率能够实现。再者,书家也各有各的审美理想:有人博采众长、综合多元,如转益多师的米元章;有人则专攻一家、执拗倔强,如“米南宫外一步不窥”的吴琚、“苏字外一步不窥”的吴宽和“晋人之外一步不窥”的莫如忠。二者的区别在于:博采众长是书法参与者有甄别地广泛选择,偏执钟情则是他们捍卫自身书法理想的明确表态。
理清以上关系,可避免把不同书体的特性书法理想混为一谈,也可避免用书法的普适理想去苛责攻击不同书体的特性理想。
书论|古代草书论所反映的书法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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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怀素 草书 自叙帖 局部
书论|古代草书论所反映的书法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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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张旭 草书 古诗四帖 局部
现存最早的书法理想探讨从草书开始
如《草书势》 “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兼工并用,爱日省力”言,草书本来是为了书写便捷而出现的汉字俗体。在东汉逐渐成熟,汉末长安以西的西凉,出现了中国书法史上第一个明确的书写流派,是为草书流派。该流派以“草圣”张芝为翘楚,后世人宝贵其书。随着时间推移,草书成了魏晋士大夫所喜爱的艺术形式,就像东晋庾翼给王羲之信中所讲:“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颠狈,遂乃亡失,常叹妙迹永绝。”魏晋时期也产生了很多草书名家,如索靖、卫瓘、王羲之、王献之等。再后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狂草书家在盛唐出现,其作品激情浪漫、笔墨酣畅,充分释放出书法艺术的表现功能,最大限度突破汉字书写的实用束缚,使得草书成为书法艺术中最有表现力的书体。与草书发展相应而产生的有关论说也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理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关于草书的论说,首先是东汉中后期崔瑗的《草书势》与赵壹的《非草书》 ——它们开启了书法艺术性讨论的序幕。前者以艺术家的敏感对草书的物象表现功能进行了充分描述,标志着书法艺术真正自觉时代的到来。
除了第一个书法流派之外,批评史上现存最早的纯粹谈论书法理想的理论文献也是针对草书的—— 《草书势》 ,只是《草书势》原始文献不存,被卫恒收录于《四体书势》 。但即便从存世完整的独立论述书法的文章赵壹的《非草书》算起,最早的书法理论文献还是围绕草书的。赵壹生在如今的甘肃天水西南,此作正和西凉风行草书的时空吻合。从“背经趋俗、弘道兴世”一类措辞角度判断,他以儒家立场来看待新兴草书的价值功能,但尽管这种立场有一定的伦理卫道责任心和社会现实基础,却依然不能阻止人们追求书法艺术的热情。而此种经典的论辩也是之后整个中国书法理论史的一个缩影。
魏晋以后有关草书的论说涉及的几个方面
古人对草书表现力的推崇,包括物象的显现与人类情感的表达。“澄怀味象”的“象”原是一种大兽,在书法理论中成了一个明确也抽象的思维范畴。后来,“象”又从自然物象引申为众形之象,再到联想之象,也就与人之情感有所交汇契合。唐代张怀瓘《书议》对草书寄予很高的期待,就是从物象角度阐释生发的。他说:“草与真有异,真则字终意亦终,草则行尽势未尽……囊括万殊,裁成一相。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这和崔瑗在《草书势》中赞赏草书“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的观点若合一契。张怀瓘也以物象为切入点,讥议抨击王羲之的草书“无戈戟铦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 。此外,怀素的《自叙帖》中有大量的歌诗对草书的表现力给予赞美,大端在于草书艺术形象的神奇与创造者不拘一格的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