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四川拟立法保护三星堆遗址 将与金沙遗址保护合作协作

三星堆遗址承载着灿烂的古蜀文明、传承着优秀的历史文化,是中华文明起源多元一体的重要实证。立法保护三星堆遗址,四川在行动。
7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备受关注的《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大会审议。据悉,在条例草案的修改稿中,增加部分内容,丰富了社会参与遗址保护途径,强化三星堆遗址保护措施。同时,提出在考古发掘中同步开展文物保护和阐释宣传,加强三星堆遗址与金沙遗址保护的合作协作。
丰富社会参与遗址保护途径
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地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对于促进三星堆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部分内容,以丰富社会参与三星堆遗址保护途径。
总结三星村村民多年来通过物业服务、安全保卫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的实践经验,条例草案补充完善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机制,规定“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与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机制,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培训指导,促进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遗址保护和区域发展”“鼓励、引导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利用、物业服务、巡查看护等方式,依法参与遗址保护和利用”。
补充完善当地中小学生文物保护学习机制,条例草案规定“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以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完善中小学生利用三星堆遗址学习长效机制”(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九条)。
补充完善三星堆遗址志愿服务机制,条例草案规定“鼓励依法开展文明劝导、义务讲解、文化传播等三星堆遗址保护志愿服务,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完善三星堆遗址保护安全制度 强化保护措施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为加强三星堆遗址及其文物的保护,结合三星堆遗址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内容,强化三星堆遗址保护措施。
参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有关意见,条例草案规定“在三星堆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土地出让、划拨前或者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前,广汉市人民政府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以及文物影响评估……”
【 有关方面|四川拟立法保护三星堆遗址 将与金沙遗址保护合作协作】完善三星堆遗址保护安全制度,条例草案规定“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遗址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配备防火、防盗、防洪、防破坏、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数字化保护、监测、展示和传播三星堆遗址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为进一步展示三星堆遗址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在考古发掘过程中同步开展文物保护和价值阐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在条例草案中规定“考古机构应当制定保护预案,加强对遗迹、出土文物和发掘现场的保护,做好文字、影像等资料的动态管理,避免或者减轻文物的损害和信息的流失”;规定“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三星堆遗址数字化保护、监测、展示和传播。加强考古成果的公共宣传,推动与考古发掘同步开展价值阐释、文化传播,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