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揭秘古代考试作弊的处罚 有官员死于高考

考试作弊自古以来都是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的 。在我国古代 , 为了防止作弊行为 , 采用“朱墨不符”的政策 , 就是在科举考试时的两套卷子 , 一套是考生本人在场内用墨笔缮写的答卷 。为了防止考官认识考生的笔迹徇私作弊 , 再由誊录人用朱笔将应试人的原卷誊抄一遍交给考官批阅 。
【详细揭秘古代考试作弊的处罚 有官员死于高考】我国“作弊入刑”后的首次高考就要来临了 , 从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 , 组织作弊的将入刑定罪 , 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其实 , 历朝历代 , 对“高考”舞弊者 , 都是严惩不贷的 , 就拿清朝来说吧 , 那些被处理 , 甚至死于“高考”作弊案的大小官员 , 真的不计其数 。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在光绪年间的浙江乡试舞弊案众所周知 。虽然周福清因为“关节未成 , 赃未与人”以及“投案自首” , 幸免于难 , 只落个“斩监候 , 秋后处决”的死缓之刑 , 但鲁迅父亲周伯宜从此被剥夺了应试权利 , 最后忧郁而死 , 家道破落 。
我说周福清是幸运的 , 古代的“死缓”与现在的“死缓”不同 , 现在的“死缓”一般不会执行 , 而古代的“死缓”秋后必须执行 。周福清能让光绪在秋后改变主意 , 不能说不是他的造化 , 这起“高考”舞弊未遂案 , 也算创下了历史之最 , 光天化日之下 , 把银票当着副主考的面送到主考官手中 , 并且还是顶风作案 , 置朝廷三令五申的考试纪律于不顾 , 判个“死缓” , 处罚算是轻的 。纵观清朝的“高考”舞弊案 , 没有几个不是立即杀头 。
顺治十四年(1657年) , 不但身为同考官的大理左右评事李振邺、张我朴 , 国子博士蔡元禧等人 , 因为“爵高者必录 , 爵高而党羽少者摈之;财丰者必录 , 财丰而名非夙著者又摈之”被斩首 , 而且被中举的考生田耜等人也被杀头 , 不仅如此 , 他们的父母、妻子皆遭流放 , 家产也被全部没收 。这就是清代第一个科场大案 , 惩罚可谓严厉矣 。
但是 , 这些人的鲜血 , 并没有刹住“高考”舞弊的歪风 , 就在同年八月 , 江南乡试又一场舞弊案不但让主考方猷、副主考钱开宗身首异处 , 其他18名同考官除卢铸鼎已死之外 , 叶楚槐、周霖等17人皆被处以绞刑 。“血肉狼藉 , 长流万里” , 主考、同考无一人活命 , 这在历史上也绝无仅有 。
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科江南乡试 , 录取的除了苏州13人 , 其余大多是扬州盐商子弟 ,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 这里面有猫腻 , 有受贿嫌疑 , 于是有人将纸糊“贡院”二字改为“卖完” 。乾隆皇帝派人一查 , 果然如此 , 结果除巡抚叶九思已经病故 , 泾县知县陈天立畏罪自杀外 , 副主考赵晋、句容县知县王曰俞、山阳县知县方名被判斩立决 , 考生吴泌、程光奎以及当事人余继祖、员炳被判绞监候 , 秋后处决 , 主考左必蕃、总督噶礼因失察被革职 。
乾隆十八年(1753年)恩科会试 , 考生曹咏祖与监试官蔡时田因为作弊被处死;嘉庆三年(1798年)湖南乡试 , 考生傅晋贤和科场书吏樊顺成又被判了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