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程序如下:
一、受理案件范围和案件来源
受理案件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
二、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所有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己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
三、侦查
对于已经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同意后进行 。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工作中除自己直接侦查取证外,必要时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调查 , 然后由检察人员对有关证据材料加以审核并签注意见 。
【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以上就是关于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以及检察院自侦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
- 人民检察院已批捕可以见人
- 房屋合同纠纷解决有哪些方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
- 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继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醉驾检察院叫去谈话流程,检察院问话办案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 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与案件无关的被冻结的银行卡解封吗
- 律师什么时候可以阅卷,律师什么时候可以到检察院阅卷
- 交通肇事案件要怎么赔偿
- 借贷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
- 盘点《扫黑风暴》前10集讲述的真实案件是什么
- 刑事案件二审抗诉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