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应予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一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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