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性质上属于一个整体,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