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的区别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的比较( 四 )


58、⑤未确认融资收益/费用D的分摊原准则: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
59、B、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
60、新准则: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B、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 。
61、⑥新准则取消了原准则“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作表外核算 。
62、在实际收到租金时,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
63、”的规定 。
64、12.《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①追溯调整法新准则增加了“不切实可行”的规定: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
65、②差错更正原准则:A、包括本期差错和前期差错;B、前期差错划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错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
66、新准则:A、仅规范前期差错,且不区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错;B、采用追溯重述法改正前期差错;C、“追溯重述不切实可行”时的处理方法类似于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的规定 。
67、13.《企业会计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股利或利润分配原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应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的区别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的比较】68、新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
69、14.《企业会计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新准则与原准则没有实质上的变化 。
70、15.《企业会计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新准则增加了以下规定:①基本的和稀释的每股收益应当在中期利润表中列报 。
71、②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各中期财务报表项目时,对项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 。
72、中期会计计量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但是,企业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相关的重要信息 。
73、16.《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新准则:①关联方关系扩大到包括A、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B、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C、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②母子公司关系披露的层次: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③关联方发生交易披露,取消金额或比例选择,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④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 。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