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病历怎么写( 三 )


3. 医生叫转院应该开出院证明还是该转院证明 请LZ看看这个:
转院流程:
1、因本院不具备该技术和设备,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由相关部门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 。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
4. 病史记录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一、病历书写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
药物名称应用中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或5pm 。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病历号及日期 。
8、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病历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病理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30333663如有变化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患者需住院时,由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
8、门诊医师对转院患者应负责填写转院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专业医师的会诊等内容 。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患者,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住院医师或试用期医师书写,在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 。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书写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