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城镇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兹证明 同志于 年 月
在 镇(街道) 建造房屋 处 ,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房屋占地 平方米 。
批建时共有 人 , 其中 系独生子女 , 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 是否农业户口
批建人
特此证明 。
证明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由建造房屋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
7.临时建房批示的作用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内(一般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结构简易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同时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 , 二年内必须限期拆除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例上海世博会部分馆场等临时性展示用房) 。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 , 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
8.造房申请书如何写乡(镇) 村
申请人 性 别 出生年月 婚否
现 有 家 庭 人 口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婚否 是否农业 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间数 拟选地点
(村内外) 旧宅基地 新划
宅基地
申请面积
(平方米) 东西长 米 耕地 平方米
折合 平方米 其中:
南北宽 米 非耕地 平方米
四 至
签 字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平 面 图 比例尺:1:500 村 民 代 表 意 见 年 月 日
村 委 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 镇 政 府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 土 局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局 长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县政府
批示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沧政农宅字[200 ] 号
农 村 建 房 宅 基 地
申
请
书
沧县人民政府制
说 明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 服从规划 , 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 , 要真实填写申请书 , 不得有隐瞒和虚假 , 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
申请书业经批准 , 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 。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 , 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 , 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 , 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 , 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
申请书一式三份 , 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 , 由批准机关填写 。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 , 按期装订存档 , 妥善保存 , 不得遗失 。
申 请
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 村村民 , 全家 口人 , 现有住房 处 , 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 , 东西长 米 , 南北长 米 , 面积 平方米 , 请予以批准 。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 持证人(现居住者) 审批文(证)号 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第二处
村民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务公开证明
我村村民 全家 口人 , 现有住房 处 , 面积总计 平方米 , 现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