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通知单怎么写

1.我们需要怎样的手术通知书大家都知道丈夫很穷,缺钱,诚然,贫贱夫妻百事衰,但是在丈夫拒签的背后,更深的原因,在于对当前医疗体制的不信任 。
医院的手术通知单需要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字后才能施行,作为病人的知情权和身体处理权的手段,固然必须维护 。但是同时这种签字背后,也属于医患双方划分责任的法律依据,类似于一个合同,但是在当前医疗体制下,医院则尽量通过其所处的强势地位,通过这种法律规定的约定来减少医院在医疗事故中的责任,万一发生责任,几乎完全由签字家属负担,病人家属如果想做手术就没有选择的权利,要么只能接受全部医疗事故的风险,要么只能放弃手术,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专业知识的病人或病人家属需要用业余的知识来评判风险程度 。而现在的医院,实在让人不敢轻易信任,1997年的时候,我母亲因为胆结石做小手术,到当地最好的一家医院手术(州人民医院,三甲医院),结果医生居然忘记手术前做麻醉实验,但我母亲却对使用的麻药过敏,结果手术台上深度昏迷,呼吸停止,大脑停止供氧几分钟,紧急切开喉管输氧,才给救了回来,高危几天,住院1个多月,出院之后身体状态变得非常差,这样的责任事故,也因为签署了同意手术书无法追责医生的责任,相反却要为这些抢救和治疗承担高昂的费用,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下,签署一个同意书就可能把自己的亲人的一切都交给这些可能并不负责的医师手里,怎能不花时间多做考虑呢,可惜的是哪个可怜的丈夫的时间并不够,加之经济的压迫使得他作出了错误的选择 。我们固然不能要求医师为无法拯救的或者一些存在概率的事件负担责任,但是对于那些责任事故,医院或医生是不能因为病人签署手术同意书这种方式,就可以为其免责的 。只有这样,病人和病人家属才敢签上自己的名字负担起自己应该负担的那部分合理的风险和责任 。而医院和医生也才不敢玩忽职守,把病人的生命或身体当儿戏,更不敢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报复那些没塞红包的病人.
其次,医院为了创收,故意制造虚假的病情来达到高额收费的目的.丈夫害怕被讹诈而无法负担沉重的经济负担,则是另一个不信任医院的重要因素 。我的一个表妹是我们当地的一个医生,2001年的时候,我在她家(我舅舅家)走亲戚,我舅舅对我父母恭维我:说我当时在深圳做系统分析员,1个月有6000多的工资,是我们亲戚家子女中最有出息的一个(我们家乡那时候平均工资不到1000,我父亲多年高级工程师退休后拿800,我母亲银行会计师退休后拿1000多点,现在当然涨了些),比他家子女强多了,我的表妹比较要强,当场就反驳说,我一个月拿8000多,比表哥强多了,凭什么说我比表哥差?而我知道,按正常,当时我们当地医生工资加奖金最多也不会超过2000的,那么这么高的工资奖金,只可能来自于医院里各种创收的门道收入里了 。(我并非说医生不应该拿高工资,国外医生的平均工资都比其他行业高很多,但是通过这种欺骗患者创收来的高收入,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它一方面以恶化和危害病人的身体和病情为代价,另一方面则导致国内的那些假药劣药厂家的能排挤掉真正的产真药好药的厂家,同时让受骗的人们极端不信任医院和医疗体制,人们往往只能靠自己的业余医疗知识来判断自己的病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手术通知单,作为承担经济支付的丈夫,在经济压力下,产生对医院的不信任和抵制情绪,通过自己的可怜的业余知识误判病情,导致拒签也是可想而知的 。只有在手术通知书上记载上医生对病情诊断和必须手术的原因后,应该允许如果事后发现其存在故意欺骗用户的诊断,用药措施,患者可以对其进行追责,或许才能减少这些恶意欺骗病人的创收行为,增强民众对医院的信任 。因此当务之急,不是改革保护病人和病人家属签字的权利,而是就其中具体的责任约定,手术实施原因进行细化,公平其中医患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对医院恶意的欺诈和玩忽职守导致的事故绝对不能免责,才是真正能避免再次出现孕妇事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