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另合同怎么写( 三 )


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 , 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 , 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 ,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 , 但在解除合同之前 , 应预先通知对方 。
但是 , 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 , 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形式 合同的形式 , 又称合同的方式 , 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 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 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 , 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 。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 , 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 ,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 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 , 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
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 , 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 。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 , 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 。
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 , 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 , 在其存续期间 , 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 , 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 。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 , 则应维护修缮 , 恢复原状 。
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 , 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 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 , 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 。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 , 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 ,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 , 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 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 , 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 , 因属于正常损耗 ,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 , 实为承租人违约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