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文书本院认为怎么写( 六 )


民事裁判文书的理由是在法院认定事实的基础上 , 具体阐明对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答辨意见的支持与否 , 因而在论述理由时 , 首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原则 , 就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论证 , 为裁判结果打下基础 。因此 , 阐述理由时必须首先做到以事实为基础 , 有理有据 。
第二 , 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 避免套话 。就是要针对每起民事案件的特点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 , 具体阐明裁判文书所持的观点和理由 。
每一起民事案件都有其特点和特有的表现形式 , 这就是案件的个性 。裁判文书的理由必须针对这种特殊性 , 即针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 , 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 , 避免多案一理 。
为了增强说服力 , 必须加强裁判文书的个性 , 必要时可以针对本案的具体特点 , 扩大理由阐释的力度;在撤诉的民事裁定中 , 还应写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具体理由和法院允许撤诉的理由 , 避免一方当事人滥用诉权 , 损害对方的利益 。如不允许撤诉 , 也应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
第三 , 要针对实质问题重点分析 。民事裁判文书法律理由部分的核心是依法分清是非正误问题 , 主要在违法、合法、侵权损害这一核心问题上 , 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 依据有关法律阐明处理原则展开论述 , 为最后的处理决定打下基础 。
分清是非 , 就是要观点鲜明地针对当事人的行为 ,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 分析论证其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民事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各当事人对纠纷所应承担的责任 。对于民事案件中离婚、赡养、抚养及精神赔偿等涉及人文科学的裁判文书 , 除法理分析外 , 还可从人情事理、社会主义道德伦理和有关学科的科学原理的角度充分展开 。
第四 , 要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相结合 。民事裁判文书理由部分不仅应从正面阐明法院裁判的理由 , 同时对当事人所持的谬误主张也应据理驳反 。
当事人所持的理由哪些应予支持 , 哪些不予支持 , 应准确全面的予以反映 , 立场鲜明 , 正反说理相结合 , 真正使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 , 输得明明白白 。第五 , 要使说理与事实及裁判结果相一致 。
阐述理由时必须注意到其在整个裁判文书中所起的承上启下地位及与裁判结果的内在联系 。因此要做到理由与事实一致 , 理由与结果一致 , 论证周密、论理充分 , 从而保证裁判文书整体的系统性、逻辑性 , 使判项、说理与诉讼请求相互呼应、浑然一体 。
总之 , 民事裁判文书的理由部分可以先概括认定本案的事实和证据 , 然后在此基础上全面依法展开论理 , 阐明作出本裁判结果的原因 。理由部分是现行民事裁判文书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 是造成社会反映强烈的重要原因 , 因此要加强充分据事依法论理的力度 。
我国已故着名法学家谢觉哉曾说过:“务要判词出来人人拍手!”“判词要剖析允微 , 合情合理 , 使败者不能不服 。”要达到这样的判决 , 必须通过理由部分的改革和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 , 真正使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 , 败诉者输得明明白 。

民事裁判文书本院认为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