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房房本上怎么写( 三 )


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 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 , 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 , 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 , 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 。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 ,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 , 并不产生 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 , 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 , 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 。
严格说来 , 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 , 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 , 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 , 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 , 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 , 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 。可见 ,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 , 房产证的证明 。
3.结婚买房,房本上的名字怎么写才最好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 。他们认为 , 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 , 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 , 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 , 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 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 , 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 , 归双方共有 , 若出现离异 , 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 , 而是分手 , 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 , 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 , 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 , 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 , 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 。反之 , 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
2、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 。他们认为 , 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 , 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 , 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 , 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 。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 , 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 , 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
如采用这种方案 , 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 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 , 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 , 若双方离婚 , 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 , 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 , 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
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 , 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 , 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 , 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
若采用这种方案 , 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 , 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 , 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 根据新的《婚姻法》 , 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 , 若双方离婚 , 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 , 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 , 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