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农村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4、分户协议书;同时分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年满18周岁同时满足经济独立的条件;不与户主共同居住,需有单独的住房并且且有明确门牌号 。
农村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一、分户的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
二、分户手续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
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 , 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
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
三、分户需要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农村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 , 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葑≡诼玫甑挠陕玫晟柚寐每偷羌遣舅媸钡羌且酝?nbsp;, 不办理暂住登记 。
儿女分户需要什么手续一、分户需要什么资料
1、户口分开根据房屋属性分别需要以下资料:
(1)公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 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 , 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 , 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二、分户的条件有什么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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