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养生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保健养生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英文名称是CHINA HEALTHCARE ASSOCIATION,缩写为CHA 。
第二条 本协会的组成群体主要由从事保健养生行业及相关的医疗卫生、中医药、食品、体育、科研开发单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知名人士等自愿合作组成群众性行业团体 。本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 遵守社会职业道德,团结和组织全国保健养生及相关行业的工作者,大力推动保健养生事业的发展 , 加强与国外保健养生事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 提高健康相关产品的质量,支持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服务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积极推进保健养生事业的振兴和名牌战略的实施 , 为我国乃至世界保健养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
第四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址设在北京 。
第二章 工作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工作与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宣传、普及全民保健养生健康知识、提高全民保健养生健康意识 , 推广保健养生实用技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多方面的为会员及会员企业服务;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会员及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具体业务是:
(一)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 , 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三)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论证;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 , 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经政府部门同意,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推广应用;
(八)宣传、普及保健养生健康知识,推广保健养生健康实用技术;
(九)收集、整理民间传统养生健康文化并进行科学研究与创新;
(十)创办刊物,开展保健养生健康咨询;
(十一)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
(十二)帮助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保健养生健康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国内外有关保健养生健康知识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五)民间传世养生方药的科学实用价值与开发应用;
(十六)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等 。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协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
第七条 凡生产经营、研究开发保健养生健康相关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 (如非介入性健康检测、自然健康疗法、保健养生食品、功能饮料、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化妆品、消毒产品等),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事业领域内有良好声誉 。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讨论通过报理事会批准;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三)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四)对本协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