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黛#《红楼梦》 紫鹃那么好却只是二等丫头,和袭人比,她差在哪里( 二 )

宝黛#《红楼梦》 紫鹃那么好却只是二等丫头,和袭人比,她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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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这一回,作者给了袭人一个“贤”字的定评,谓其有贤人之德。劝人很累,变着法子不停地劝更累。但是,对于有着顽劣之性或者有恶习的人来说,就需要不停地劝,才可能在某一契机下劝醒了。那么,为什么紫鹃劝了几次就放弃了,袭人却不厌其烦从未放弃?道理很简单,我们可打一个很普遍的比方:如果我们是为人父母,看到别人的孩子顽劣,遇到机会也会劝几句,但不会持续不断地劝,何必招人烦呢?但如果是自己的孩子顽劣,即使劝到了叛逆的程度,依然不会放弃,反而会到处寻找良方来解决,直到劝醒了为止。这里的区别,在于是不是真爱爱得够不够深:知道顽劣的后果是什么,自己的孩子,当然不希望他走到那一步,所以会不遗余力地去努力;别人的孩子,会不会走到那一步与我无关,劝几次已经算是尽心了。紫鹃不想招黛玉烦,也没想到未来那么深远,所以在劝过几次之后,就放弃了。宝黛#《红楼梦》 紫鹃那么好却只是二等丫头,和袭人比,她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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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不怕招宝玉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把贾母赋予的责任背在了肩上,为宝玉的长远未来打算,所以不厌其烦且用尽各种办法。《忠经》中说:“忠臣之事君也,莫先于谏。”会谏之忠,才可称之为忠。但是,进谏言这回事,从来都是吃力不讨好,因为忠言逆耳。所以,愚忠之人对主子听之任之,智忠之人会巧用智慧不断进谏。也正因为如此,脂砚斋才对作者给予的“贤”字定评说“当得起”。袭人之贤,是智者之忠,以进谏督促主子改过为己任。正是因为有着明确的是非观,袭人才说出了“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的话。智忠之人,只忠于品行良好的主子,如果主子做出有违道德法规的事,就会果断离开。紫鹃的愚忠正好相反,主子喜欢什么,就去顺从什么,主要体现在对黛玉思春的态度上。宝黛的私情,紫鹃非常清楚。作为被贾母赋予重任的奴仆,她有责任引导黛玉走正途——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达到目的。因为私情只会把黛玉拖进深渊。黛玉身在局中看不明白,作为局外人的紫鹃,就应该像袭人一样,不断地提醒和规劝。紫鹃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用试玉的方式,做了推手,但不是把私情推向公情,而是把黛玉推向死路。宝黛#《红楼梦》 紫鹃那么好却只是二等丫头,和袭人比,她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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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私情等同于奸盗的社会,和袭人所说的“做了强盗贼”差不多。因此,当宝玉向黛玉表白的话被袭人听到,宝玉不敢让袭人给黛玉送手帕了。如果袭人知道,又是一番规劝之言。宝玉也自知在袭人面前理亏,所以不敢明目张胆。发现宝黛私情的袭人,并没有像紫鹃一样听之任之,而是找到机会向王夫人进言,希望能阻止这样的丑事继续发展。虽然袭人的努力最终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她一直在做,且不遗余力。作者在开篇第一回,通过跛足道人的《好了歌》,对袭人和紫鹃的不同做法给出了评判:“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一件事情,只有做好了,才能说已经了结了,只有了结了,才能说做好了。紫鹃对黛玉之劝,只是做过了,并没有做好了,黛玉的问题一直存在,紫鹃却人为地画上了句号。袭人对宝玉之劝,因为没有达到“好”的结果,所以她不肯画句号,一直在做。直到她不得不离开宝玉,依然要求“好歹留下麝月”,让麝月把劝导之责继续做下去。>忠仆侍主,难免有私心,但紫鹃私心大于公心,袭人公心大于私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一句被误解很深的话,通常被当作自私的佐证。其实,这是一句非常人性的话,只有看懂了人性,才能深知其中的哲理。人生于世,都是有私欲的,一个完全没有私欲的人,要么是神仙,要么是圣人。也正是因为有私欲,才愿意投身于人类进步的事业中,以更大的格局去获取回报。比如,投身于职场,被公司委以重任,同时能拿到相应的待遇。也只有这样,员工才愿意全身心地投入。如果只讲奉献不讲回报,哪个员工愿意全力以赴?需要区别对待的,是以私心为重还是以公心为重。作为贾府的员工,袭人和紫鹃都有自己的私心。袭人的私心是“争荣夸耀”,当初因为家里穷才把她卖进贾府当丫头,在这个过程中,她应该已经感受到了人情冷暖。她的母亲和哥哥都是爱她的,但还是把她卖了,为什么?人穷志短,穷到极致,首先就会受到来自亲戚的冷眼。她父母未必没有向亲戚求助过,但除了冷眼再无其它,不得已才卖女儿。袭人的“争荣夸耀”是为家人争气,不希望家人被亲戚看不起。但是,她的“争荣夸耀”走的是正途,即通过努力工作得到升迁,从而有能力资助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