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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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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幼儿园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一)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 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 。即将颁布的《教师教育法》让千千万万的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育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原本动力 , 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要素,对和谐社会发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 。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新动力、可持续发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发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 。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 。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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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 。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
一、学习宪法体会:
 ?。ㄒ唬⒊浞秩鲜兜搅苏獯涡薷南芊ǖ囊庖?。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 , 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 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
 ?。ǘ⒊浞至私獾搅苏獯涡薷南芊ǖ奶氐悖合质敌院鸵悦裎?。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 。认真学习并研究采取指施贯彻实施《教育法》 , 是当前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 。《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 , 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 。
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 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它表明了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也表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突出地位 。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度的第一部教育***,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 。《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 。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 。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 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 。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 。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 。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
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 , 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 , 显得更为重要 。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 , 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 , 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 。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
四、学习《教师法》心得:
我们作为教师 , 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 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 , 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 , 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 。以前 , 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 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 , 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 。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 , 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教师既要严格管理 , 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
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 , 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 , 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 , 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
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_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 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 , 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 , 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 , 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 , 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新《义务教育法》中 , 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 。从这一点上看 , 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 , 我有这样的思考 。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 。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 。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 , 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 , 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 , 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 , 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 , 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 , 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 , 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 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学习心得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 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 , 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 , 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 , 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
在学习的过程中 , 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 , 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 , 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
另外 ,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 筛滤旧有 , 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 , 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 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 , 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