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法_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最新版本截止至2020年国家没有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公布,自1988年6月1日起试行 。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 , 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

村民选举法_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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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相关要求规定:
1、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
2、村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的时候 ,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3、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2018新选举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 ,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
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 , 自1998年11月4日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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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村民选举法_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 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
2、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
3、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 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有没有规定村长选举的年龄限制有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另外,在法律上并未对年龄的上限作出限制,男59女54周岁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仍受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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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选举竞争规定:
民政部日前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明确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场地要求,旨在深入推进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践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 。
除拥有本村户籍的村民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也可参加选举 。规程对选举竞争作了详细规定 。按照规程 ,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问 。
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选举竞争活动,包括在指定地点公布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问题,有闭路电视的村,可以组织候选人在电视上陈述 。
选举竞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主要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竞争职位及理由、治村设想、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等 。
根据规程,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
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方面,规程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受法律保护的 。100人选举,40人弃选 , 60票有效,只要得票数超过30票,就当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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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2013年5月2日,民政部以民发〔2013〕76号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该《规程》分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选举宣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确定候选人、选举竞争、投票选举、选举后续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和补选8章 。《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MT/028—2012)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场地要求》(MT/029—2012)予以废止 。
第一章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 。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后终止 。
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动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 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 , 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其职务终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动 , 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
(二)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解答有关选举咨询;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五)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
(六)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
(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颁发参选证;
(八)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审查候选人参选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
(九)介绍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
(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十一)制作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
(十二)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
(十三)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 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
(十四)受理申诉 , 处理选举纠纷;
(十五)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
参考链接: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百度百科
2017年村民委员会选举法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符合作为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 。
2、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
3、选举村民委员会 , 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 , 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如下:
(1)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 , 不在本村居?。救吮硎静渭友【俚拇迕瘢?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
(2)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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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需要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从试行法施行过程中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这一规定是比较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的 。村委会的成员既不宜过多 , 也不宜过少 。村委会由多少人组成比较合适,主要应当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便于自治,能够完成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的各项任务;
二是要尽量减轻农民的负担 。
之所以要对村委会成员的数量规定一个幅度,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 村的自然条件及村民的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差别也很大,相应地,村委会所承担的工作量也就不同 。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村主任选举法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 , 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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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 , 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村委会主任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怎么处理国家没有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现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省市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或实施细则来进行的 。
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出现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 根据违法事实由上级民政部门确认本次选举无效或部分无效,进行重新选举 。对查实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安机关按照违法事实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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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 , 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 , 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 , 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