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浙江杭州,王先生去河边钓鱼时捡到被估价上亿元的宝贝( 二 )



王先生表示 , 这个怪东西是活的 , 在太阳下晒不坏 , 放在水里蚊虫不叮咬 , 苍蝇见了它都跑 。

并且他还割了一块泡水喝 , 泡在水里无色无味 , 他喝了七八天也没什么感觉 , 但也没拉肚子 , 说明它最起码不会变质 。

看到王先生固执己见 , 帮忙员找到一个专业人士 , 来帮王先生验证这块黑乎乎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

经验证最后确定 , 王先生捡到的这个东西并不是什么石太岁 , 而是被火烧过的一个硅胶的东西 。

也就是说 , 王先生交的15000块钱是被骗了 , 那些人是一伙的 , 就是想骗取王先生的钱财 。

对于这件事 , 王先生说:就当做了一个价值几亿的发财梦 , 梦醒了 , 自己也该干嘛的干嘛去 。

那么 , 骗取王先生钱财的那些人将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一、他们以欺骗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让王先缴纳了15000元钱 , 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诈骗公私财物在4000元以上的 , 属于数额较大 , 诈骗公私财物在50000元以上的 , 属于数额巨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二、具体到本案 , 联系王先生的那些人 , 利用所谓的专家虚构事实 , 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了王先生的15000元 , 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 。

因此将会受到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

人还是现实一点好 , 规规矩矩做人 , 踏踏实实做事 , 用自己的劳动换取财富 , 生活才过得更安心 。

你觉得王先生捡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