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制度_劳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和制度是什么?

什么是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 指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对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检查案件卷宗 。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定期的派人到下级土地管理部门抽查案件卷宗,检查整个处理程序是否合法 , 适用法律是否适当等 。二是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上报制度 。下级国土管理部门应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 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以利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并给予支持 。立案时应将立案审批表上报备案,案件办结后,还应将结案报告及时上报 。
什么是内部控制三级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看CIA的书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执业指南,内部控制有三道防线:执行层、管理层和内部审计 。那么内部控制三级监督检查制度应该是针对这三道防线的 。
然后我又看了其他单位的内部控制手册 , 里面有些写到,内控管理体系实行三级管理:执行层,决策层,监督管理层 。通俗来讲就是一般员工、经营管理层 , 以及高级管理层、治理层、内部审计机构 。那么按照这样的话,监督检查制度就是针对上述那些层级规定了职责、流程规范、风险控制点等 。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 以什么方式为主要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
有没有现成的项目监督检查制度?江苏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
时间:2008-3-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 , 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 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开发建设项目是指主体工程由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立项、水土保持方案经水利部、江苏省水利厅审批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 。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四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方案编报、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方案实施、防治效果、日常管理等方面 。
(一)方案编报:方案编制、审批送达、后续设计、变更报批 。
(二)组织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招标管理、资金管理、宣传教育 。
(三)制度建设:报告制度、审批制度、责任制度、监理制度 。
(四)方案实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水保措施、监理、监测 。
(五)防治效果:六项防治目标达到情况 。
(六)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总结统计、资料管理、情况通报 。
第五条 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 , 应进行评分考核 。评分标准见《江苏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评分标准》(以下简称《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
第三章监督检查组织与方法
第六条 监督检查由江苏省水利厅进行组织,有关市、县(市、区)水利局参加 。组织监督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
第七条 监督检查采取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设计和实施资料,深入建设工地现场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并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检查意见 。
第四章监督检查程序
第八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制定实施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进行自查 。每年在接到省水利厅检查通知后,按《监督检查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评分 , 并将自查工作总结报省水利厅和所在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
第九条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监督检查评分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常规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每次检查必须留有检查日志 。
第十条 。在开发建设单位自查自检和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由省水利厅组织检查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监督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
第十一条 省厅组织检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派员参加 。
第五章监督检查材料准备
第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检查前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水土保持方案 。
(二)水土保持施工设计、后续变更设计、有关报批手续、有关制度办法等 。
(三)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的布设及实施情况;防治成果及效益评价;主要做法与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建议等 。
(四)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
(五)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准备历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日志等材料 。
第六章监督检查评分
第十四条 检查评分按100分计,分四个等级:
1、优秀总分90分以上
2、良好总分80---90分
3、合格总分70---80分
4、不合格总分在70分以下
第十五条 每次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 , 由江苏省水利厅将监督检查情况以文件形式下发开发建设单位,并提出具体意见 。
第十六条 对于水土保持方案贯彻落实成效突出的开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予以表彰 。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
劳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和制度是什么?【监督检查制度_劳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和制度是什么?】两种监督检查主要形式有两个:
一是书面检查 。即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 。
二是劳动场所实地检查 。
目前, 我国在劳动执法领域实行劳动监察员制度 。
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
重点监察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者的招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工资的支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社会保险金的支付、职工福利待遇、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职业介绍以及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运用监察执法手段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调整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