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_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以及缴税的政策 谢谢

成立一家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data-log="fm:oad,pos:oad-ti,si:0,relv:,st:2"关于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利处:
1、分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 , 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
2、企业集团设立分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 , 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 , 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
3、同时通过确立分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 可以将分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分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
4、另一方面,分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 , 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
【设立分公司_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以及缴税的政策 谢谢】设立分公司的弊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
2、要求比较高,设立分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
4、分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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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分公司设立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 , 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 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 , 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
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 , 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 , 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 , 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利弊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分公司,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 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但如果下设的是子公司,子公司是可以下设分公司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 , 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 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 , 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 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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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 ,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 , 申请设立登记 。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公司能否再下设分公司或子公司?
成立分公司好还是子公司好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须知: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原则  ,  二、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需提交的文件。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原则 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标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延伸与发展,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能按投资的初衷健康发展 , 避免企业因盲目设立分支机构而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发,国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是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已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并需要在国内销售企业自产产品的 。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目的,就是促使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义务进行项目实施,按投资的设想和步骤尽快生产出产品,实现投资企业投资初衷 。3、进行非法人营业登记的原则 如前所述,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有着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特点,该机构从事的经营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从事一些售后服务,在登记注册上 , 实行营业登记,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 , 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说明: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
外商公司在上海怎么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 , 独立申报纳税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 。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 。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其他税种的影响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 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 , 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 。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 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以及缴税的政策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