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_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定

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 。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 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 。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
扩展资料: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界定
管辖: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 , 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保全裁定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
一、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 , 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您的申请 。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 
益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 , 如果案子胜诉了 , 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 。而且 , 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 , 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 , 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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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_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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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格式 急求 ?。。。。?/h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这种情况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
2、情况紧急 , 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
3、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
4、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
5、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
6、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 。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
7、还有请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所受到的损失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几个工作日查封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 , 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向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法院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 。
保全裁定与起诉期限:
一、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 。
二、起诉期限: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应当在30日内起诉或申请仲裁 。2、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并可能引起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
保全的解除: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1、没有起诉或申请仲裁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况下 , 法院应当立即裁定进行保全,绝大多数的法院和法官都是这样做的 。但在5日内保全也是合法的时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 , 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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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和程序 
(一)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 , 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
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 , 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 。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 , 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 , 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 , 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
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 , 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 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 , 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 , 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
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 。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 。此外 , 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 , 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 , 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 , 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
(三)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 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 , 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 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 , 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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