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编外用工招聘37人公告

招聘|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编外用工招聘37人公告

为满足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用人需求 , 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 ,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 ,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详见《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

二、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报考的岗位
  • 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 年龄按照报名之日计算(2021年11月22日)年满十八周岁 , 即2003年11月22日之前出生(包含11月22日);护理岗位要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包含11月22日);其它岗位要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包含11月22日) 。
  •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
  •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 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11月22日(含11月22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2021年11月25日16时
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47.104.14.175/cn_syjswszx/index.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 考生在此期间 , 登录报名系统 , 填写报名信息 , 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 jpg格式 , 大小20KB以下) 。 考生需按要求上传(jpg格式 , 大小500KB以下):1.学历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国家教育部认证(海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 。 2.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
四、资格审查
【招聘|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编外用工招聘37人公告】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 ,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或符合执业医师注册要求的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 , 护理岗位要求有护士资格证或符合执业护士注册要求的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 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