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奇|《当代政治哲学十论》:古今之争的求解之思与未解之惑( 二 )


由主体间性出发 , 我们就可以引出对人的理解的关系之维 。 古典思想模式当然强调人们之间的关系 , 所谓“人就其自然本性而言是政治动物” , 其含义之一就在于人们能形成统治/被统治的关系 , 并由此确立最佳政体与良善生活 。 但如前所述 , 这种等级化的关系首先是从人性内部的纵向秩序中派生出来的 。 就对现代性和自由主义传统非常重要的自然权利来说 , 其横向特征表明 , 他人一开始就是在场的 ,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自始在场的 , 只不过它是一种普遍的、“薄”的关系 , 而不是特殊的、“厚”的关系 。
对我们重新认识古今之争的某些具体方面来说 , 这个关系之维具有重要的理论潜力 。 例如 , 社群主义、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之辩 , 就有丰富的古今之争的意涵 , 它也是《十论》的重要主题之一 。 在这些争论中 , 共同体(社群)、共益(common good)这样的核心概念本身就是聚讼的焦点 。 但有了横向系统的视野 , 我们就可以把人们之间特定的关系模式本身视为共同体的要核 , 并由此确认 , 以自由主义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当然是有自己的共同体理念的 。 例如 , 罗尔斯就明确提出要建构“众人之间”的真正的共同体 。 这个意义上的共同体并非一种外在于个人的实体 , 或者高高在上的纯粹异己的力量 , 它就在个人之间的关系之中 。 更准确地说 , 它就是这种关系本身 。 进一步讲 ,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一开始就以平等的公民身份为起点 , 而公民身份本来就是某种政治共同体的成员身份 , 因此 , 共同体本身就是明确的理论预设 , 只是正义原则赋予了这种共同体以更厚重的伦理内容 。 同样的道理 , 共和主义强调共益 , 但却让共益几乎成了玄学 。 事实上 , 真正的共益 , 或许就是共同体中人们的伦理-政治关系模式 , 维护这种关系模式 , 便是守护共益 。 这样的关系并不外在于每一个人 , 也不能还原为关系中的各方 , 它对个体具有构成性 , 同时又依赖于个体而存在 。 重点是 , 如此理解的话 , 它就并不是共和主义的专利 , 而且它的含义也得到了具体化 。
这对于缓解社群主义、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的对立找到了某种可能性 , 但似乎远不足以完全克服或否定古今之别 。 其中最为重要的 , 可能还是古典自然正当与现代自然权利之间的分野 。 自然权利作为主体性权利 , 它的特点在于 , 它虽有关系之维 , 但其依据不假外求 , 就在主体自身 , 并将自身作为构建外在秩序的基础 。 这与古典自然目的论和自然正当理念强调人性的规范性 , 以及相应的良善生活的规范性来说 , 是完全不同的 。
进而 , 由于主体性权利强调的是来自横向系统的约束 , 它由此把人性中诸多复杂的内容私人化了 , 其中包括杂多、无尽的欲望 , 同时还有倾向于公平正义的厚重伦理追求 , 乃至与群体文化和群体身份相关的价值关切 。 当我们尝试把这些东西归入私人生活 , 而不对其进行公共伦理与政治的反思时 , 我们留下的是个人内在的纷乱秩序 , 而且它们难免又冲破私人生活的藩篱 , 成为现实政治纷争的渊薮 。 在这个问题上 , 作为一个秉持现代性取向的哲学家 , 内格尔(Thomas Nagel)有一个看似很古典的观点特别值得重视:最深刻的冲突其实在自我内部 , 外在的秩序最终取决于我们实现柏拉图式的内在和谐 。 换言之 , 重新探寻人性内在秩序的和谐与统一性 , 这是哲学上无法回避的挑战 。 几个世纪以来 , 政治经济学以及后来的主流经济学 , 对人性持有一种极为简明的假定 , 并由此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包括政治学在内的诸多学科 。 至于人性的其他方面 , 则主要交由其他学科去做边缘的分析和讨论了 。 在人性问题上 , 我们确实丧失了一种必要的整全性视野 , 而这是古典思想模式的优势 , 更是古典政治哲学的特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