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鲫鱼小于10厘米,渔获超过10条就必须放流,野钓应该怎么办( 二 )


好在最近各地政府最新出台的内容 , 对于此类争议较大的条款 , 都做了一定的修改 , 更为人性化了 。
2、渔获数量限定
《四川……管理办法》中规定 , 垂钓者每人每天的渔获 , 数量不得超过10尾 , 总重量不得超过2.5kg , 超出部分应放流 , 如单尾渔获超过2.5kg , 可以留取 , 其他的渔获必须放流 。 《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渔获 , 不纳入管理 。
很多钓友觉得对渔获得数量规定非常苛刻 , 毕竟抽会白条 , 别说十条 , 一百条也不是太难 , 但是仔细想想 , 钓不到大鱼也是常事 , 这个规定 , 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

3、渔获得长度限定 。
《重庆……管理办法》中规定 , 野外水域垂钓的鲫鱼 , 尺寸不得小于10厘米 。 而鲤鱼本身属于中大体型的鱼类 , 所以规定要大于20厘米!青鱼草鱼和鲢鳙更是要大于30厘米才行 。
钓友们吐槽 , 参照这个标准 , 压根就钓不到这么大的鱼 , 本来就指望钓鲫鱼了 , 10厘米 , 开玩笑 , 这么大的鲫鱼一共能钓到几条?

4、钓鱼实名制
多地出台的垂钓管理办法中 , 都提出有条件的地方 , 应该探索实名制注册发证管理制度 , 当然 , 在千岛湖地区 , 已经施行了好一段时间了 。

三、钓鱼是为了鱼还是为了渔获 , 这个观念一定要做出选择客观地来说 , 钓鱼的环境越规范 , 管理办法细节越多 , 对钓鱼人的约束越多 , 在短期内看 , 确实对大多数钓鱼人而言 , 感到不适应 。
但是从长远地看 , 也不需要十几二十年 , 只要两三年、三五年之后 , 如果能让垂钓的环境更好一些 , 资源更多一些 , 这未尝不是钓鱼人的福音 。其实这就如同酒驾入刑一样 , 刚开始大家都不习惯 , 但是大幅度下降的事故率和死伤人数是肉眼可见的 。
以现在的物质条件而言 , 钓到的鱼 , 还不如自己去菜市场里买 , 钓鱼则像是一种爱好 , 一种户外休闲运动 , 钓上的鱼 , 也没几个钓鱼人喜欢吃的 。

【钓鱼|鲫鱼小于10厘米,渔获超过10条就必须放流,野钓应该怎么办】所以 , 钓鱼人的观念必须要做一个选择 , 为了鱼 , 就选择去黑坑钓鱼 , 为了渔 , 就要学会适应约束和规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