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斌&明朝盐商的发迹与沦落:贩私盐、谋害巡盐兵士,落入神秘圈套……


本文系时拾史事独家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作者:细雨丝竹,又名浅樽酌海
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年)的某一天,广西盐商王胜又一次把自家世代相传的盐商资格弃之不用,踏上冒险之旅——贩私盐。不明内情的人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依据明太祖洪武年间所立的规矩,贩私盐一旦失手,就是一个字:“绞”!假如携带武器,则是另一个字:“斩”!王家具备经营盐业的正规资质,王胜为什么要铤而走险?
盐在古代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明代中前期以保证明廷对盐业绝对控制为宗旨,施行“户口食盐法”。在这样的架构内,有司为世袭食盐生产专业户即“灶户”配置工具、本金,灶户免于承担部分赋役,专事食盐生产,劳动成果优先满足公营专卖的需求,称为“正盐”。对于“正盐”之外的“余盐”,灶户也无权擅自发卖,只能在遵循明廷规定条件、程序的前提下,调剂给盐商转售。王胜的祖先就是靠千里迢迢输送粮草到边塞、换得“盐引”——贩盐执照而起家的。但是到了成化年间,王胜发现,老老实实走祖辈的路已无法维持盈利水平,乃至长此以往,将无以谋生。原因何在?
孟斌&明朝盐商的发迹与沦落:贩私盐、谋害巡盐兵士,落入神秘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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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盐商争利的人越来越多了。”王胜闷头灌一大口酒,“原本规定四品以上的大人们及王、公、伯爵等贵人之家都不许领取盐引, 可是自英宗正统朝之后,这条规矩渐渐形同虚设。大人、贵人们有一百种方法获得盐引,自己又不肯费劲巴力地跑腿做生意, 只把盐引高价卖给普通人去经营,便赚得盆满钵满。由此,买到盐引的人一日多过一日。加上朝廷为拓宽财源,有时又允许某些地区的百姓就地缴纳粮米或‘大明宝钞’(纸币)换取食盐, 我们正经盐商的货源、市场一再萎缩。还有……唉,不说了,开船!”
王胜指挥货船逐一造访熟悉的灶户,拿银子收购他们生产的“余盐”,受到广大灶户热烈欢迎。早年,有司用米、麦收购“余盐”,再转手给持有盐引的盐商;后来明廷财务吃紧,米、麦储备不足,“大明宝钞”断崖式贬值,灶户享有的赋役豁免也名存实亡,有司只得准许灶户纳银代盐,即只收银子,不要求盐实物入仓。灶户就把生产的盐大量批发给私盐贩子,换来生存发展所需的银子,并将其中一部分银子上缴有司,充抵灶户背负的各种义务。因此他们对王胜的到来莫不欢呼雀跃:“财神爷来了啊!”
不过这一次,某灶户家的老太太想起最近听说的一件惨事,提醒王胜道:“你们回程可得当心。贵州的方英、李广一行运盐回去,在沧州被巡盐总甲王凤等人抓个正着。方英、李广一伙打伤王凤一个,打昏王凤的同僚苏智、马四等几个,结果还是被王凤捉住。沧州衙门起初要将方英、李广等一并处斩,巡按刘御史给改为只处斩方英一人,正待大理寺核定,不知终究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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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这事我也听说了。恍惚听见说方家在成祖永乐年间运粮到边塞领取的盐引,到今年还没实实在在地换到盐,他家也是迫于无奈呀!”王胜摇了摇头,“物伤其类”的情绪在心里起伏了一下。盐商从有司领到盐引,要转赴盐产地,根据年限资历、盐引的编号顺序领取食盐实物,如果盐商销售有方、快速售罄存盐,而盐引编号还没排到,也无法领取新盐。想插队?可以,出钱!不愿增加此项成本的盐商,有的便干脆抛开盐引,转型为私盐贩子。
王胜对老太太表示感谢,却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他早就仿效江南、江北的同行,在货船里暗藏兵械,更要紧的是安排外甥——军户子弟张旺做了巡盐兵士,另有一些不可言传的部署打点……总之,鸟为食亡,他没想过“回头是岸”。大明1.5亿人口,食盐年需求18亿斤,其中13亿斤靠私盐供给,论价格、质量也是私盐明显占优。王胜可不愿让出自己那一份获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