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博物馆#期待您的独家“物证”——山东出版博物馆(暂)展陈实物征集启事( 二 )


(二)捐赠
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原则,将收藏品无偿捐赠给山东出版博物馆。山东出版博物馆在接受捐赠之后,向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
(三)购买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或个人的藏品进行购买。由山东出版博物馆筹备组下设的实物收集组提出征集购买计划,山东出版博物馆筹备组收到计划后,组织相关成员进行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藏品给予评估,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批准后予以征集购买。
(四)暂存
借展实物属暂存形式,所有权属不变。确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实物,收藏人既不愿捐赠又不愿被征购的,可通过协议形式,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原则下,为持有者设立展示专柜。
三、征集程序
(一)根据展陈需要,山东出版博物馆筹备组提出实物征集清单,向公众公布,进行广泛宣传。
(二)由山东出版博物馆筹备组组织相关成员,对拟征集的实物进行筛选、鉴定。
(三)对收藏单位移交或个人捐赠的实物,由山东出版博物馆筹备组颁发《收藏证书》或《捐赠证书》;对收藏单位或个人出售的具有价值的收藏品,经鉴定后,按相关规定并参考市场行情予以购买。
(四)建立完善的征集实物档案,统一移交入库,按规定进行收藏管理。
山东出版博物馆筹备组实物收集组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望岳路599号山东画报社
联系人:杨志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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