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母$《红楼梦》解读:李纨的月钱,凭什么是王熙凤的五倍?

贾母$《红楼梦》解读:李纨的月钱,凭什么是王熙凤的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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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隐含着不少经济问题,曹雪芹并不仅仅是进行简单的情节塑造,而是真的构建起了一个明晰的经济框架,每个人物都处在这个框架之中,拿着属于自己的月钱分量。
比如荣国府的丫鬟,按照工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丫鬟,每月一两银子,如鸳鸯、袭人、金钏等;第二等丫鬟,每月则是一吊钱的工资,如晴雯、麝月等;还有第三等丫鬟,每月却只有五百钱的工资;
再如贾家小姐们每月二两银子的月例,如迎春、探春等,孙媳妇辈则每月有四两银子的分例,如王熙凤,但其中却有两个人属于例外,那就是林黛玉和李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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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待遇最特殊,她的月例发放很特殊,并不是由贾府官中发放,而是由贾母亲自派人送零花钱,这一点笔者之前的文章中早有分析,此处便不赘述;
而另一个例外则是李纨,作为孙媳妇的她,本应该每月只有四两银子的分例,但因为种种原因,她最终每月拿到手的却是整整二十两银。针对这一情况,第45回李纨带着众姊妹去问王熙凤要举办诗社的资金时,王熙凤就曾详细列举了李纨的收入来源以及具体数目,书中记载:
凤姐儿笑道:“亏你还是个大嫂子呢!把姑娘们原教给你带着念书、学规矩、针线的,她们不好,你要劝,这会子她们起诗社,能花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拉着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中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银子。”——第45回
王熙凤这番话,将李纨的收入说了个一清二楚。李纨本来每月只有四两银子的月例,和王熙凤一样,但因为她是个孀妇,又带着儿子贾兰,孤儿寡母的可怜,所以贾母、王夫人将李纨的月例涨到了十两银子,后来又添了十两,也就是说,李纨每个月单是月例,就有整整二十两银子,和贾母、王夫人的月例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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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王熙凤还点出了李纨的其他收入,比如贾府给李纨分了园子地,可以用来收租金,每年分年例,李纨分的也是上等分,所以算下来,李纨每年竟有四五百两银子的收益。
陈大康先生在《荣国府的经济账》中曾提到王熙凤、李纨的月例比较,并认为王熙凤一直嫉妒李纨的待遇,王熙凤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一个月才四两银子,可李纨什么事都不用做,却能分到二十两银子,两者整整差了五倍!
试想,王熙凤靠挪用月钱放债,既担惊受怕,又得设法找出说得过去的理由,应付众人的催讨,几年下来才收到几百两银子的利钱,可是李纨什么都不必干,坐享的月钱月例就比她多许多,这能让她不妒忌吗?——第四章“围绕月钱的风波”
陈先生甚至以此为依据,认为李纨薄命司判词中的“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指的就是王熙凤对李纨的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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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观点恕笔者难以赞同,陈大康太过秉承理性思维,精准地计算王熙凤、李纨月钱的差异,却忽略了最重要的感性因素,那就是李纨的月钱凭什么是王熙凤的五倍?
严格来说,这笔钱是荣国府高层给李纨的“补贴”,为什么叫补贴?因为这笔钱是牺牲了李纨的某些权利换来的。这些权利包括,荣国府二房的管理权,以及未来贾家女主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