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案例|安徽女子喝水后头晕,被校长带到宾馆侵犯,报警却扯出案中案( 二 )


在医院进行了检查 , 提取了证据 , 杨云体内含有致昏迷药物的成分 , 显然是方俊在水中做了手脚 。 警方随即对方俊展开了调查 , 一查发现方俊早已经是劣迹斑斑 , 他还曾经参与在一桩打架斗殴案中 , 而这桩案子又不止打架斗殴这么简单 。

在前一年的7月底 , 方俊也以工作为借口在酒局之后强行侵犯了自己一名刚入职的下属何女士 , 何女士在事后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 , 其男朋友气不过便找人去打方俊 , 方俊也不甘示弱 , 找到自己的哥哥 , 两方打得不可开交麻醉后闹到了警局 , 但是当时并不知道打架的原因是方俊侵犯了何女士 。
方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 何女士当时极力反抗 , 而杨云则没有反抗 , 但是不反抗不代表杨云就是愿意的 , 她当时是因为被方俊下了药 , 所以处在一个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 。

杨云主观意愿上并不想与方俊发生关系 , 所以方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累犯 , 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 , 增加基准刑的10%-40% , 一般不少于3个月;对于有前科的 , 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 , 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 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
在对何女士进行侵犯之后方俊并没有改过 , 而是又以同样的手法去对其他女性进行了侵犯 , 已经属于累犯 , 所以应该视为情节较为严重 。 最后方俊以强奸罪被判处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

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 , 假借某种身份对别人进行侵权 , 对女性进行侵犯 , 这种行为在道德上被人所不齿 , 在法律上也不容姑息 。 女性在进入职场时也一定要谨慎 , 小心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 , 更要警惕不怀好意的上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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