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哲学家们都怎么看待爱情?

【 爱情#哲学家们都怎么看待爱情?】爱,是人类恒久的主题。古往今来,无数的诗人、歌者、贤哲用不同风格的语言叙述和赞美爱。但爱究竟是什么,却没人能说得清楚。
01中国古代哲学家对爱的解释
从爱的角度来说,中国古代哲学家没未真正建立过“爱”这一概念。即使有少数提及爱的论述,也只是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去解释。
比如儒家对爱的解释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大学)中讲:所厚者薄,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意思是,家国天下应当都爱,但是顺序有亲疏和等差的。正确的顺序家是亲,国是疏,厚爱是对自己家人的,薄爱是对国家。亲疏有别人,人要先爱自己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才能再去爱国家、爱别人。
若不能齐家,就去治天下,那是本未倒置。同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秩序纲领,这样国家依据秩序纲领,才能有序运转起来。
而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解释爱是“兼爱非攻”,即博爱,广泛地去爱所有人。因为爱不仅于别人有利,也对自己有利。这是从纯粹从功利的角度来论证。
新儒家曾昭旭老师,则做出了新的解释,他认为爱的最高境界可以归为一句话,即“爱是成人成己,追求整体的统一和谐”。
意思是“爱,就是成全别人做自己的愿望,也成全自己做自己的愿望。”即不强迫他人、不在对方不接受的前提下,以为他人好为借口,强制要求别人为你改变。他认为爱应当追求的是整体大于局部之和。
这个整体是放在家庭单位中而言的,意思是只要以家庭为作战单位,生活的质量能达到1+1大于2,并且成员之间是和谐融洽的,那么就不需要去区分“是不是自己分内的事、谁付出多、或是谁付出少的问题。最优的选择是谁生产能力强就去负责生产,照料家人能力强就去照料家人。两人互相理解,达到整体的和谐统一。
这个理论可以说已经非常靠近西方哲学强调的客观辩证思维了,但他的着眼点依旧是建立在伦理道德方面的。
02西方哲学家对爱的解释
与中国哲学过多强调道德伦理不同,西方哲学更注重多元理性、客观思辨,即始终鼓励对客观事物持怀疑、批判、思辨的态度。
所以,比起中国哲学家们只是统一在道德伦理方面做论述,西方的表达方式要更多元化。
爱情#哲学家们都怎么看待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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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德国哲学家霍耐特认为爱是家庭中的承认形式,是两性之间的产生的情感依恋。爱代表了互相承认的第一个阶段。在彼此都感受到爱的关怀时,两个主体都认识到自已在他们的相互需要和相互依赖中相依为命。不仅如此,由于需要和情感在某种程度上只能通过直接满足或者互相给予,承认本身就必须具有情感认可和情感鼓励的性质。
法国哲学家阿兰巴迪欧在《爱的多重奏》中解释爱,他说真正的爱意味着尝试进入“他者的存在",超越自身、超越自恋,意味着从某一刻开始,从差异的观点来体验生活、体验世界”。也就是说爱在阿兰巴迪欧看来是一种与他人链接的可能性。爱不是哲学命题,而是生存命题,是一种以一种非中心化的观点来建构的世界,而不仅仅为了我的生命冲动或者我的利益。
法国哲学家列维纳斯认为爱无法辨别,但爱与需要的区别是:需要可以通过想象对象而满足,爱则是“一种无法熄灭的、本质的饥饿”。
自由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认为,爱是一种没有用处的冒险,是一团欲望。人们一方面,在消费的温情脉脉之中准备某种配偶关系;另一方面,在节省和避免激情的同时,合理地安排充满愉悦和享受的两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