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旅部:取消这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1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文旅部关于取消乔月亮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旅部:取消这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文章插图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肩负延续传统文脉的使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其传承人的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活”的文化形态。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所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原则之一。
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不仅肩负着延续传统文脉的使命,彰显着遗产实践能力的最高水平,还不断地将天才般的个性创造融入传承实践活动中,对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久传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2年、2018年,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先后命名了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
取消资格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文化和旅游部取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应当取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旅部:取消这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是实现非遗保护动态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这5人都是谁
公开资料显示,乔月亮,男,汉族,非遗类别为传统技艺,项目名称为琉璃烧制技艺,申报地区为山西省;
许冬瑾,女,汉族,非遗类别为传统医药,项目名称为中药炮制技艺(人参炮制技艺),申报地区为吉林省通化市;
江亮根,男,汉族,非遗类别为传统技艺,项目名称为歙砚制作技艺,申报地区为江西省婺源县;
袁仁国,男,非遗类别为传统技艺,项目名称为茅台酒酿制技艺,申报地区为贵州省;
罗晓云,男,彝族,非遗类别为传统戏剧,项目名称为彝族撮泰吉,申报地区为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其中,被取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袁仁国是原茅台集团董事长。
来源:人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