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制&两宋乐府制研究

西安财经学院卫亚浩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宋乐府制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1BZW081),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康瑾娟、李晓刚。
该成果全面而系统地探讨了两宋各乐府机构的组织和运行机制,继日本著名音乐史家岸边成雄《唐代音乐史研究》之后,再次以专书的形式完成了对一代乐府制的整体研究。
【 乐府制&两宋乐府制研究】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两宋乐府制是指围绕着赵宋时期各音乐管理机关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乐府管理制度、演出制度和创作制度。包括的具体研究对象有太常寺、太乐局、鼓吹局、教坊、教乐所、大晟府、云韶部、仙韶院、钧容直、乐营等十个乐府机构,涉及了文化学、史学、文学等多个研究领域,内容庞杂、规模宏大。该项目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以宏观的视野,翔实的内容恢复一代乐府制度的宏伟景观。
两宋乐府各机构是一个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以往对有关两宋乐府制中的一些问题的认识,由于缺乏整体规模下的观照,在许多方面还模糊不清或认识错误,有鉴于此,该项目的研究中完成了许多澄清事实、订正谬误的工作。课题中,关于大晟府与教坊的关系的论述、教坊中设判官与设钤辖一事的考证、有关乐府机构乐工的身份和来源的阐述等这样一些问题的发现和厘清,都是在新的基础上成功实践的。
两宋乐府制是塑造宋代音乐文化与音乐文学发展形态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把两宋乐府制研究作为文学的背景研究之一,考察音乐文学在宋代的文体发展、风格形成、作者组成、创作机制、传播方式等情况,是研究两宋乐府制的又一重大价值之所在。课题中的部分章节,如教坊“四十大曲”考、教坊与宋代音乐文学、太常寺、大晟府与宋代音乐文学,就是从这一目的出发完成的。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两宋时期礼乐文化的鼎盛与昌明、音乐文化的发达与繁荣都与乐府体制的完备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该成果以六个部分的篇幅,对两宋乐府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察,展示其宏伟架构,描绘其发展态势,勾勒其运转机制,考订前人误说,为进一步揭示其文化史意义奠定坚实的基础。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如下。
两宋最主要的乐府机构包括太常寺、教坊、乐营等都对当时音乐文化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各具形态、各司其职、相互合作、互相补充共同构建出了两宋乐府的宏伟景观。
太常寺是朝廷执掌礼乐大政的核心机构,历史悠久,地位崇高。所辖两个专职音乐事务的机构,一为太乐局,二为鼓吹局。太乐局以雅乐管理为其职守,鼓吹局则掌鼓吹乐,虽源自军乐,实属俗乐之一种。教坊是朝廷最重要的俗乐机构,代表了这一时期俗乐发展的水平。教乐所作为乐府机构,在北宋、南宋两个不同时期所具备的功能大为不同。南宋教乐所是教坊的遗构,是教坊职能的替代者。教坊的衰落与教乐所的出现是市井音乐兴起的必然结果,在新兴的民间音乐冲击下,宋代原有的教坊体制发生了质的改变。大晟府建立于大晟乐制成以后,从此礼乐分治,这是历史上一个很突出的现象。两宋时期专门为宫廷内部服务的机构是云韶部和仙韶院。云韶部成立于太祖开宝年间,至少存续至北宋末。云韶乐属黄门乐,云韶部的乐员均由宦官组成,专为皇族服务。两宋的军乐机构有钧容直、东西班乐等,其中钧容直是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军乐机构。乐营是两宋时期州县所设立的地方乐府机构,地域分布很广,总体编入的乐艺人员人数众多。州府乐营是州府建制中非常重要的官方机构。一方面,乐营参加官府举行的各种仪式,迎来送往,在礼仪活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作为乐府机关,又是地方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