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大案纪实:两位老人手绘人民币并使用,为何一位被判无期,另一位却无罪?

众所周知,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按照当前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方可有计划地发行人民币,其他任何金融机构及个人均无权发行人民币。有序地发行和使用人民币,是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的需要,伪造或使用假币是对市场金融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因此,伪造或使用假币行为,应受刑法否定评价,也是国我刑法传统的重罪之一。以下将与大家分享两则真实案件,两人老人均手绘人民币并使用,一位因此而锒铛入狱,另一位却得到老板同情,安然使用着自己手绘的假币,两人老人做了同样的事,最终命运却截然相反,这其中蕴含的刑法学原理是什么?希望大家在阅读案例的同时,重点关注本文法律分析部分,以期对您有所帮助。
秩序!大案纪实:两位老人手绘人民币并使用,为何一位被判无期,另一位却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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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据公安部反假币实验室的数据统计,中国有96.7%的假币来自于彭大祥所制造的假币胶版印制而成,他也因此被媒体称为“假币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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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彭某出生在广东汕头的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喜欢画画,小学毕业后辍学,由于家境贫寒,没有钱专修画画,跟了村里的一个老师傅学了点手艺,加之自己的爱好和钻研,彭某不久便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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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我国物资极度匮乏,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发放粮票、布粮、油粮等作为购物凭证。彭某凭借自己良好的画艺,开始手绘这些购物凭证,仅仅用来维护自己基本生活需要。当这些手绘票据不能满足彭某生活需求的时候,便开始手绘人民币,由于一个月仅能手绘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根本不能满足彭某的需求,彭某便开始制造人民币母板,卖给制造假币不法分子,获取更多不义之财,以满足自己的欲求。导致广东地区假币频现且数量巨大,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彭某被警方抓,最终以伪造货币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和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等多种罪名,判处彭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二】浙江温州,有位流浪大爷已经在李老板的面店买了七八年的面,有钱的时候大爷会拿着很旧的皱成一团的一两块零钱来买面,没钱的时候就画几张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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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手绘人民币每张图案都不一样,有“10”元面值的,“100”元面值的,还有“1000”元面值的大钞。有时候大爷会拿着手绘人民币在门口站着,不敢进店买东西,直到李老板招呼他,他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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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板每次都收下大爷画的钱收好,并给大爷一天量的面。大爷看到有别的顾客在买面的时候也不敢进来,生怕打扰到别人。李老板嘱咐了所有店员,只要看到这个大爷,不管有没有钱,都要给他东西吃,总不能看着他饿肚子。
上述两则案件中,广东彭某与浙江流浪大爷均是伪造并使用假币的行为,其行为在刑法评价上没有本质区别,为什么广东彭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浙江流浪大爷却无罪呢?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刑法将具有法益侵犯性且达到可罚程度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些不具有法益侵犯性的行为,刑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其作为犯罪处理,正是刑法目的及人权保护原则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