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走近蒙尘千年的敦煌宝藏( 三 )


遗书研究,改写中古史
就内容来说,敦煌遗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但因为是佛教寺院藏书,所以收藏最多的是佛教典籍,大约占90%左右。
敦煌佛教文献有很多是历代大藏经收录的传世佛经,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妙法莲华经》《金光明最胜王经》《维摩诘所说经》《大乘无量寿经》等。以上经卷虽有传世本存在,但由于敦煌遗书抄写年代较早,仍然具有重要校勘价值和文物价值。
敦煌遗书中还保存了很多传世大藏经中所没有的佛教典籍。这些“逸经”和未入藏的佛教典籍具有更高的文献价值和研究价值。其中最重要的是保存了一批古逸经疏,如《金刚经》《法华经》和《维摩诘经》注疏就有130多种,530多件。这些经疏是中国佛教徒对佛教的理解,因此可以真实具体地反映古代中国佛教的特点。
佛教文献以外的宗教文献,还有道教典籍、景教(基督敎)典籍和摩尼教典籍。道教文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老子道德经想尔注》的重新发现,该件虽为残本,但保存了该书第三章至三十七章的经文和注释,为道教史研究提供了新资料,并揭示了道教经教化的另一条途径。《尊经》《大秦景教三威蒙度赞》《大秦景教宣元本经》等景教文献和《摩尼光佛教法仪略》《下部赞》《证明过去因果经》等摩尼教文献,为研究古代景教、摩尼教的流传提供了重要资料。
宗教文献以外的文书,虽然总量不大,只占10%左右,但内容却很丰富,涉及古代历史地理、社会、民族、语言、文学、美术、音乐、舞蹈、天文、历法、数学、医学、体育、古籍等诸多方面,很多都是不见于正史的第一手资料。
历史方面,敦煌遗书中保存了制书、敕书、告身等公文书,律、令、格、式等法律文书,户籍、差科簿等赋役文书和买卖、借贷、雇佣、租佃等契约文书。这些资料对于了解中国古代的政治和经济情况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如“唐景云二年(公元711)赐沙州刺史能昌仁敕”,是唐代“论事敕书”的原本,存文字8行,文书上钤有“中书省之印”,中间顶天立地的大“敕”格外引人注目,这件文书已经成了敦煌文书的标志性符号。依据此件,参考其他文献,可以大致了解“论事敕书”从起草到下发的复杂过程。又如“唐开元水部式”,详细规定了唐朝对水渠、桥梁的管理制度和各级官府的相关职责,不仅为了解唐代的水利管理制度提供了珍贵资料,还可据之纠正《唐六典》《新唐书》《旧唐书》相关记载的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对唐“式”的内容和形式有了具体的了解,为从唐代文献中搜集其他唐式条文提供了文本样板。
敦煌遗书中保存的社会史资料主要有“氏族谱”“书仪”“社邑文书”和“寺院文书”。“氏族谱”是记录古代世家大姓的资料;书仪是古人写信的程式和范文,也包括不少对当时礼仪和习俗的规定;“社邑文书”是古代民间结社的具体资料;“寺院文书”则记录了唐五代宋初敦煌僧团生活及其与社会的联系等诸多方面。这些资料具体地反映了古代生活的真实情况。如关于古代寺院和僧人的生活,依据传世佛教经律和相关记载,古代寺院应是一个基本生活单位,僧尼过的是全部居住在寺院之内并由寺院供食的集体生活。但敦煌寺院文书却为我们展示了另一幅寺院和僧尼生活的图景。一是一部分僧尼并不住在寺内,而是住在寺外的俗家。二是住在寺内的僧尼也是过着单吃单住的个体生活。
敦煌遗书中保存的文学作品,以俗文学资料最引人注目,包括讲经文、因缘、变文、话本、词文、故事赋、诗话等。对这些俗文学作品的研究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改写了中国古代的文学史。如对敦煌变文、讲经文等文学资料的研究,就解决了鼓子词、诸宫调、词话、宝卷等后代流行的民间讲唱文学的来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