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录#才气横谥的女词人李清照,在丈夫死后,留下一个不可轻易而解的谜( 三 )


近年又有学者提出“强迫同一居 ”说,认为是张汝舟利用官府司法的力量,强迫李清照同一居 。过去人们对清照那封书信中“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中的“官文书”,错误理解为“告身”、“委任状”之类的证明文件,张汝舟以此来骗取清照的信任。其实,“官文书”在这里应指司法判决书之类文件,清照因“颁金通敌”之谤而被官府问罪,从而成为“犯妇”,按照当时的规定,其出路之一就是沦为官婢而被强卖。张汝舟对李清照这位才女仰慕己久,便用手段搞到有关的官文书批条,并骗取清照的信任,将她据为己有,所以书信中接着说“呻吟未定,强以同归”,终被强迫来到张家。这样,一个孀妇因冤狱被官府错判而为人强占,这类强迫同一居 的性质与自愿“改嫁”的婚姻是两回事。由此,前面反对“改嫁”和肯定“改嫁”二说的观点都不能成立。




金石录#才气横谥的女词人李清照,在丈夫死后,留下一个不可轻易而解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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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说虽有新意,但能成立吗?有学者以为也不足信。张汝舟作为一名有特权、有地位的官员,有必要用司法判决书之类文件去强迫一个近五十岁的女词人为自己的妻室吗?再者,既然将“犯妇”李清照断给张汝舟有“官文书”,且只是强迫“同一居 ”,就无所谓婚姻关系。那为何后来李清照要涉讼去谋求官府批准离异呢?同时,赵明诚的两个哥哥都为朝廷命官,权势不小,怎能对弟媳如此受辱之事袖手旁观?尤其是官任“内翰承旨”的綦崇礼,也早该在清照被逼为人妇之际出手营救,何必等到清照涉讼要坐牢之时再费力气呢?总之,“同一居 ”一说也经不起推敲。
上述诸说,都能说出一定的理由,然而也有臆测的成分,孰是孰非,谁能判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