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110年前的2月12日,民国开始( 三 )


但是其实中间会有反复。比如在上世经70年代,那个时候走在成都的街头会被剪裤子的——一旦看谁的裤子过宽,直接上去就剪掉,而且剪得很深,搞得那些女孩没办法,在街边哭。
庄秋水:剪的人是谁?
杨早:就是一帮义愤的群众,觉得你这样有损市容,所以要剪。很多女孩就只能拿手绢把它绑好,赶快回家换裤子。那时候出现这种笑话。
总的来说,这三百年来,我们的发型,包括对身体的处置,还是往自由的方向在转型。我们想染发就染发,想挑染就挑染,这一点上我们还是在走向进步。身体的问题跟每个人都是密切相关的,关系到我们有没有能力,我们有没有信心处理我们自己的身体。
直到上世纪30年代,中国才彻底消除裹脚陋俗
杨早:但是民国元年有一件事没能反掉,那就是裹脚。这一点是不是说明,男的身体改变比女的改变要容易?
庄秋水:其实在1904年还是哪一年,慈禧太后已经下令了,要求废除这个。
杨早:满清是一直不裹脚的,满人不裹脚。
庄秋水:他们入关的时候就反对裹脚,后来发觉禁不了。跟后来要求剪发一下剪不掉一样,也就承认了——我们满族人不裹脚,你们汉族人要裹脚随你们便了。
杨早:当时裹脚还可以作为一个民族气节的象征,有一句话叫“男降女不降”,就是男人没办法,要穿清朝的衣服,要梳辫子;女性服装不变,裹脚不变——汉族妇女的自我伤残,还变成一件好事。很有意思。
庄秋水:后来国民政府曾经也用政府的行政命令推行,彻底要在整个社会层面上消除落后的、落伍的、愚昧的象征,到1930年代,中国社会才彻底消除裹脚的陋俗。由此可见,真正涉及到人的社会生活和身体层面的很多东西,其实它是最顽固的。
缠足这个事,从传教士进入中国之后,就把它视作是非常残忍的,是整个社会愚昧的象征。传教士们走上层路线,找李鸿章这些大员做说服工作,也在社会上办杂志、到处宣传“中国女性裹脚、不接受教育,这都是造成中国愚昧落后的重大原因”。直到后来像康有为他们才意识到,如果我们不改这一点,在国际上没法翻身,名声太差了。
康有为和维新人士组织了放足会、天足会等。但是你想多难。当时为什么女性会选择这种残害自己身体的行为呢?因为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说,如果不裹脚你就嫁不出去,或者嫁不到好人家。所以后来“放足会”就有一条会规——我们的子女在这个圈子里面通婚,我的女儿和你的儿子结婚,这样就没有婚姻的后顾之忧了,才可以放心大胆去放足。用了好几十年、近一百年的时间,缠足这件事才算彻底消除掉。
也是发生在1912年,当时宋教仁和蔡元培他们组织了一个社会改良会,一共提出36条。现在看这36条,涉及有特别重大的社会议题,比如不再纳妾,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再嫁自由;也有很小的方面,比如不要打骂你家里的佣人,包括不再磕头,用作揖或者是鞠躬代替磕头。大到后来民法里面《婚姻法》规定的方面(1949年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小到我们人际交往中的一些礼节的变革,在当时是很全套的东西。但这些真正发生变化,也是要几十年,有些东西到现在也没有彻底废除。
现在发型自由、穿衣自由,但是观念上,仍有可进步的空间
杨早: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特点,晚清最初主张反对缠足的这些人,全都是男的。女性是后来才加入的。
庄秋水:女性是不愿意的,后来推行放足的时候有女性要去自杀呢,因为让她放脚她不干,觉得“这样我还是个女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