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语!你的语文不好,可能真得怪体育老师……( 三 )


宾语!你的语文不好,可能真得怪体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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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的认识》,[英] 约翰·洛克著,胡景钊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6月。
而伯根的观点则与之不同。他的意义理论虽然具有大量的心理学内容,而其重点却是放在对于大脑的思考活动的神经学过程之上的,而不是朝向某个具体的对象的。换言之,意义不是“指”出来的,意义是“做”出来的。这个做法其实是同时规避了柏拉图主义与洛克主义的难题(因为对于某个身体活动的心理模拟,既不意味着对于与之相关的对象是作为共相而客观存在的,也不意味着这样的心理模拟仅仅是适用于某个特定的心理主体的)。当然,从哲学史的角度看,从身体角度为人类的认知活动提供解释的,伯根并不是第一人,此论的真正的先驱者乃是德国的叔本华与法国的梅洛-庞蒂。不过,生活在与核磁共振成像设备同存的时代,伯根的理论又具备了这些哲学前辈的理论所不具备的实证科学细节,其理论说服性自然也就更大。
另外,伯根的理论也能够相对合理地解释两个困扰语言学家的重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语义学与句法学之间的关系的问题。第二个问题乃是“萨皮尔-沃尔夫假说”自身的合理性问题。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众所周知,战后西方的主流语言学研究,被乔姆斯基派所把持,而乔姆斯基派的核心论点就是“句法、语义区分说”,换言之,语言学家可以在搁置语义研究的情况下专门研究语法的先天结构。但这样的做法显然会带来一个问题:人类的整体语言能力会同时包含句法能力与语义赋予能力,这两种能力在人类的心智系统那里是如何得到整合的呢?对于这个问题,伯根的答案是非常具有颠覆性的——“句法、语义区分说”本身就是错的,因为对于意义的把握与对于句法的把握都可以被一种统一的“物理动作的心智模拟理论”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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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美] 乔治·莱考夫 / [美] 马克· 约翰逊,何文忠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4月。
03
英语脑vs日语脑这种说法在多大程度上是成立的?
至于伯根的理论所涉及的另外一个问题——“萨皮尔-沃尔夫假说”的合理性问题——则是这样的:在多大程度上,不同的自然语言所具有的结构、意义和使用等方面的差异,能够影响语言使用者的思维方式?或问得更抽象一点:在多大程度上,语言学领域内的文化相对主义假设是能够成立的?对于该问题,基于伯根的理论的解答可谓简洁明了:如何回答该问题,主要取决于我们该如何去比较不同的心智模拟活动的神经进程之间的异同性。换言之,如果你发现一个日本人与一个中国人在执行类似的心智活动的时候的神经活动的模式是类似的,那么,这些相似点就是文化相对主义难以立足之地;相反,倘若你发现有些相关的神经活动模式是存在彼此差异的,那么,这些差异点就会成为文化相对主义的潜在阵地。
有的读者会问:既然就“请将那个橄榄球扔给约翰!”这个命令的执行情况而言,不同语言的言说者都会有类似的心智模拟过程,那么,难道我们还能在神经科学的层面上找到可供文化相对主义躲避炮火的潜在阵地吗?答案是肯定的。在该书的145-148页,作者讨论了以日语为母语的言说者在执行“将鸡蛋放入冰箱”这样的命令时的心智活动过程。他指出,由于在日语中,宾语必须前置于动词,这就导致了日本人会在对相关的动词所代表的心理意象进行内部模拟之前,会先构成关于宾语所代表的对象的内部视觉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