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汉字之美岂容“丑书”“怪书”亵渎

为进一步规范出版、影视及相关新媒体等大众传播媒介汉字使用 , 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报业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等共11家协会、学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使用汉字的倡议》 。 其中提出 , 鼓励研发和使用优秀字库字体产品 , 自觉抵制忽视汉字书写规范、书写技法和文化内涵、审美特征 , 故意将汉字笔画和结构进行粗俗、草率夸张变形的“丑书”“怪书”类信息化字体产品 。 这一点 , 切中了时弊 。
汉字是历史的载体 , 是前人智慧的结晶 , 有着浓郁的文化意蕴、独特的文化魅力、深厚的民族情结 。 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 , 汉字在偏旁部首的奇妙组合中 , 潜藏着丰富的审美和诗意 。 换言之 , 汉字之美 , 美在形体 , 美在风骨 , 美在神韵 。 汉字长在 , 国魂不朽 , 全球炎黄子孙都为之长久骄傲 。
然而 , 不知从何时起 , 汉字书法领域出现一些“丑书”“怪书” 。 一些人尤其是部分书法爱好者 , 为吸引眼球 , 或为经济利益 , 在公开场合 , 忽视汉字书写规范、书写技法和文化内涵、审美特征 , 故意将汉字笔画和结构进行粗俗、草率的夸张变形 , 有的只是糊涂乱抹 , 更过分的用注射器等工具玩射墨书写 , 或用身体某个部位书写 , 相当于恶搞书法 , 其中不乏一些所谓的“名家” , 让人匪夷所思 。
每当有人质疑“丑书”“怪书”时 , 那些“炫技”者还大言不惭地认为别人不懂书法 。 这实在是美丑颠倒、是非不分、误导大众 , 这恐怕是没有把汉字当作一种传统文化 , 没有把书法当作一门传统艺术来敬畏 , 汉字文化、书法艺术反而成了某些装神弄鬼者的工具 。 走“丑书”“怪书”路子的人 , 如果频登大雅之堂而名利双收 , 势必会“劣币驱逐良币”——让讲究汉字书写法度、坚守传统文化和传统艺术者失去市场 , 这无疑是汉字的悲哀 。
尤为严重的是 , “丑书”“怪书”之风已侵袭到信息化字库字体产品领域 。 在刷屏时代 , 信息化字库字体越来越丰富 , 日常运用非常广泛 , 大到广告招牌、电子显示屏、电视电影等 , 小到个人电脑、手机输入 , 信息化字体的影响无处不在 。 字库字体的研发者为求新求奇 , 打破汉字的原有间架结构 , 把汉字的某部分压缩或扩张 , 甚至增减笔画 , 各种被人称为“江湖体”的字体纷纷出现 , 且走上文化衫、街头广告牌、商品外包装、游戏网页、图书封面、影视片头……令人眼花缭乱 , 严重干扰青少年的审美情趣 。
这几年 , 一些有识之士不断呼吁 , 不提倡奇、丑、怪字体进入电脑字库 , 他们认为 , “江湖字体”纳入字库是审美的退步 , 电脑字库里的字体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 , 就是方便大众识读和普及 , 通识性和应用性是其根本属性 , 既实用又赏心悦目的字体 , 才是字库字体的上佳选择 。
【传统|汉字之美岂容“丑书”“怪书”亵渎】正如上述 , 汉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 , 是中华文化的根 , 是最具代表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标识 。 规范使用汉字、表现汉字之美 , 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 自觉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 。 我们既要在书法领域抵制“丑书”“怪书” , 也要在网络上消灭形形色色的“江湖字体” 。 出版、影视及相关新媒体等大众传播媒介要起到带头作用 。 汉字之美 , 不能因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而凋谢 。